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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局长违规圈地3146平米建豪宅为母亲养老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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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昌进贤县委宣传部7日晚发布处理结果,违规所建房屋当日被拆除,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  整个院子占地约3000平方米,院内楼房很气派。江西日报记者余红举摄万朝晖摄 南昌9月7日电(王剑

中共南昌进贤县委宣传部7日晚发布处理结果,违规所建房屋当日被拆除,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 

整个院子占地约3000平方米,院内楼房很气派。江西日报记者余红举摄万朝晖摄

南昌9月7日电(王剑苏路程)针对媒体曝光“江西省进贤县人社局局长赵晓云还乡建豪华楼房”一事,中共南昌进贤县委宣传部7日晚发布处理结果,“违规所建房屋当日被拆除,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 

据《江西日报》9月6日报道,“南昌市进贤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赵晓云,在其家乡进贤县民和镇御坊村委会赵家村违规建豪华楼房,该楼房大院占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由两米多高的院墙和两扇黑色大门把守着。”报道称,“这栋楼房并未在民和镇和御坊村办理相关手续,所占据的并非宅基地而是村集体用地。”

该曝光报道发出后被众多媒体转载,并引起网友广泛关注。进贤县官方称,“进贤县高度重视此事,组成专门调查组进行调查,目前事实已经查清。

中共南昌进贤县委宣传部7日晚发布的通报称,“经查,文中建筑是赵小青(赵晓云之弟、县物价局工作人员)为年迈母亲甘某(民和镇御坊村委会姜坊村小组村民)养老所建。2011年2月,赵小青在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在本村一块荒山上平整土地围筑院墙,所围院子占地3146平方米。同年9月,赵小青在所围的院子内开始建房,房屋建筑占地面积229平方米,共建2层。”

通报称,“建房期间,进贤县民和镇乡建和国土部门对此违规建房行为均下达了停建通知书,但都没有得到有效制止。”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进贤县决定给予赵小青、民和镇御坊村委会主任颜国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决定给予民和镇乡建站站长艾晓冰、民和镇土管所副所长吴向军党内警告处分。

此外,进贤县决定,责成赵晓云、民和镇人民政府常务副镇长张万平写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在全县通报批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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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玉]

标签:局长 江西 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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