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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如何参与公租房建设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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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是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有效途径。住房公积金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积极探索用住房公积金直接参与公租房建设,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与公租房投资建设的

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是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有效途径。住房公积金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积极探索用住房公积金直接参与公租房建设,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与公租房投资建设的可行性

有国家政策支持和外地经验借鉴。国务院在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的文件中明确提出:应当吸引企业和其他机构参与公租房建设和运营,多渠道增加公租房供应;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和公租房建设。

近两年,上海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投资收购了新江湾城-尚景园和闵行-晶华坊两个公租房小区。大连中心贷款承建大连市最大的公共租赁房项目-泉水B区项目,两地的实践探索获得了有益的经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国家建设主管部门的认可。

有缴存职工的市场需要和增加资金流动性能的双重需求。一方面刚参加工作的外地大学生、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政府重点项目安置对象、引进人才等缴存职工中有大量对公租房的市场需求。另一方面公积金参与公租房建设拓宽了公积金的融资渠道,在现行的政策环境下,用未来的预期增值收益向银行融资,并没有占用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资产归公积金所有,增强了公积金的流动性和变现支付能力,达到长期保障缴存职工的权益的目的。

有成本控制和运营的优势。公积金中心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事业单位,参与公租房建设,省掉了开发利润,降低了建设成本;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稳定,以其作为公租房建设贷款还款来源,信用度高,融资成本低;公积金中心不成立专门机构,以委托代建方式运作,用承租职工公积金账户内的资金直接冲扣房租,管理成本大大降低。

参与公租房投资建设的运作思路

住房公积金制度通过低利率贷款,累计为武汉市30多万户家庭解决了基本住房问题。这些房产随着房价的持续上涨实现了不菲的增值,这笔账没记在公积金中心的账面上,却记在广大缴存职工的心头上。随着制度的不断深入和完善,公积金中心需要探索一条自筹资金、自主建设、自求平衡的公租房投资建设的新路,满足不同层次缴存职工不同的“住有所居”的需求,这是政府需要的“德政工程”,更是缴存职工需要的“民心工程”。

政府主导。公积金中心投资建设的公租房,执行政府的统一政策,建设项目纳入政府统一管理,服从整体布局规划。

市场运作。公积金中心作为投资方,在建设、监理、运营等各环节严格按市场规则引入竞争机制依法依规操作,接受监察、审计、财政、发改委、建委和住房保障等部门的监督。

规范运营。公租房资格的申请审核制度将会由公积金中心会同住房保障部门共同建立。租金标准由物价部门核定,并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公积金直接冲抵租金保证了租金的按时到位。租金收入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上交财政部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有序推进。公积金中心投资公租房建设采取规模控制、循序渐进、滚动开发的方式进行,实行投资计划管理。科学测算公租房和配套商网的租金收入,统筹考虑每年可实现的增值收益,合理投资规模,确保投资建设资金平衡和公租房的出租率、租金收缴率。

综上,公积金参与公租房建设,有国家政策大力支持,规避了政策风险;作为投资主体参与,降低了建设成本、管理成本和融资成本,规避了成本风险;通过招投标方式选定承建合作单位,减少了廉政风险;公租房的租赁对象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统一分配,规避了道德风险。公积金中心参与公租房建设,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且风险能有效控制,是一项有益的探索。

(作者系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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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玉]

标签:参与公租房建设 公积金 缴存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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