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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存废引争议 被指已异化成穷人补贴富人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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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座怎样的围城 一直老老实实趴在账上的住房公积金近来成了热门话题。而且,从缴存到经营再到提取,几乎涉及的每个环节都饱受诟病,“信息量很大”。 眼下住房公积金的境地,大概可以用“围城”来概括:

住房公积金是座怎样的围城

一直老老实实趴在账上的住房公积金近来成了热门话题。而且,从缴存到经营再到提取,几乎涉及的每个环节都饱受诟病,“信息量很大”。

眼下住房公积金的境地,大概可以用“围城”来概括:“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

城外的钱依然在挤进来。近期爆出某烟草公司高管公积金每月入账1.8万元,那些月收入只及人家尾数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个人和单位按比例缴存、税前扣除的政策设置,使缴纳公积金变成一项福利。本就不同的缴存基数,加上悬殊极大的缴存比例,人比人、气死人。现实中,既有坚持超标缴纳的“中国好单位”, 也有大量徘徊在公积金围墙外的非公职人员。

城里的钱无不想冲出去。按照规定,目前公积金提取只有购房是最名正言顺的路子,要不然就只能放成养老金,退休后取出。不过,“走的人多了,也就有了路”,看看铺天盖地的“不提现不收费用”的广告,显然套现公积金已经成了一个应运而生的新兴产业。

进,可以增加福利;出,可以落袋为安。住房公积金的进进出出,正应了“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这句老话。只是,在一进一出中,住房公积金的本来面目被人淡忘了。

上世纪90年代,在当时“房改缺钱”背景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初衷是通过建立强制性、互助性的基金,服务于住房保障的目标。在商业住房信贷几乎空白的情况下,公积金为居民提供的住房按揭贷款,在推进住房商品化改革中功不可没。

但在住房商品化改革已经完成的新形势下,现行公积金制度与互助性、保障性的目标渐行渐远,角色也日趋边缘化,以至于到了讨论其去留存废的地步。

住房公积金的理想状态是个“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资金池。据说最初设计时也从民间标会的运作模式得到启发,利用参与者在资金使用时间的错配,实现内部资金的低成本融通。

但在目前市场环境中,买房的机会并不是人人有份,因此提取现金、低息贷款的好处,主要由买得起房的资金使用者得到,而由此产生的成本,则通过多数缴存者的资产缩水来分担。这项本应起到为中低收入者“托底”作用的保障性社会制度,在现实中往往异化成了“穷人补贴富人”的单向补贴甚至逆向补贴,互助性无从谈起。而在高昂的房价前,公积金的保障性目标更是“那天上月亮”。

现行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亟需改革,已是共识。近来各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在运营的多元化、提取的便利性上,都想了不少办法。但绕了一大圈,多半最终又回到“住房公积金姓什么”的问题原点。

比如,“大病提取”是目前各方都比较能接受的方案,也算是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遭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取规定,但毕竟是权宜之计,住房公积金还得姓“房”;比如,2009年起开展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资金投向上倒是符合“用于住房”的要求,却又和“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的原则有所冲突;再比如,证监会那边喊住房公积金入市,虽然出发点是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却更激发了损失谁来承担、收益归谁的争论。

也许,走出住房公积金制度围城,不只是多开几个城门、更换几位看守那么简单,而需要围绕“住有所居”的民生目标,结合城镇化进程,在公平与效率的权衡中顶层设计,全新布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

“建立”二字意味深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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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玉]

标签:十八届三中全会 住房公积金 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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