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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双城业主楼内跟风圈地堵“活路”


来源: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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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通道被围成“鞋柜间”。记者张慧萍摄 家住汉口二七路航天双城小区的居民魏女士向本报反映,小区有不少业主在楼内安装了不锈钢栅栏,将公共区域占为己有,用来摆放杂物,有的还封住了消防逃生的“安全出口”。

公共通道被围成“鞋柜间”。记者张慧萍摄

家住汉口二七路航天双城小区的居民魏女士向本报反映,小区有不少业主在楼内安装了不锈钢栅栏,将公共区域占为己有,用来摆放杂物,有的还封住了消防逃生的“安全出口”。 “现在楼里越来越多业主跟风安装栅栏,万一起火后果不堪设想。”

消防通道成“鞋柜间”

航天双城小区位于二七横路附近,是一个2009年入住的高档小区。昨天下午,记者探访该小区多个楼栋,发现“圈地”现象普遍存在。

这些居民楼均为“两梯三户”,每栋31层,每层设有两个安全出口。记者走访了一栋住宅楼的10个楼层,其中6层装着铁栅栏。

在该栋25楼,一扇不锈钢栅栏门将一户居民门前的公共过道“包围”了起来,其中一个消防通道的安全出口和报警器也被“围”在了门里。从栅栏向里张望:过道里的墙壁上打了一面高约2米、宽1米多的鞋柜,安全出口的门被封死,门口堆放着杂物。

在20楼,两户业主安装的铁栅栏,毫不客气地将消防通道、弱电间、公共用灯“圈”进了自家地盘,整个楼层的公共区域所剩无几。铁栅栏内的通道里摆放着鞋架、拖鞋、地毯等物,俨然将楼面的公共区域变成了自家的“鞋柜间”。

“楼层里只剩下一个安全出口,一层楼至少有十几口人,一旦发生火灾,慌不择路,恐怕很难逃生!”一位居民担心地说。

钢栅栏“圈地”违法

记者了解到,我国《消防法》第60条规定:个人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物权法》第70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楼道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建筑物共有部分,占有共有空间、扩大自己专有部分的范围的行为,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对此,江岸区二七街长建社区居委会负责人说,社区在进行网格化登记时,已经发现这个现象。社区干部多次上门欲规劝一些居民拆除栅栏,但居民一听来意,就“啪”地一声关上门,根本不理睬。

航天双城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也说,物业没有执法权,只能将此事反映至城管部门。“堵塞消防通道是不允许的。”江岸区城管委二七城管执法中队表示,他们已派执法队员去过现场调查,并将逐一拆除占用消防通道的铁栅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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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玉]

标签:航天双城 活路 风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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