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武汉一小区113户欠费50多万 物业亏不起要撤走


来源:武汉晨报

人参与 评论

香港路穗丰花园小区由于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亏损严重,只能决定撤走。昨日记者前往穗丰花园小区,采访了物业公司、业主、居委会和房管部门,发现该小区有近五分之一的业主拖欠物业费用达50余万元,个别业主拖

香港路穗丰花园小区由于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亏损严重,只能决定撤走。昨日记者前往穗丰花园小区,采访了物业公司、业主、居委会和房管部门,发现该小区有近五分之一的业主拖欠物业费用达50余万元,个别业主拖欠物业费近8年。而欠费事件背后,是错综复杂的矛盾,并非物业公司单方面就能解决,无奈物业成为众矢之的,业主以拒缴物业费表达不满,巨额亏损下,物业被迫“撤退”。

业主拒缴50余万物业费

昨日上午10时30分许,记者来到穗丰花园小区,小区大门前张贴了一张小区截至今年10月欠物业费业主的名单,名单上列出了房主姓名、房屋门牌号、欠费时间以及欠费金额。

记者发现,6号楼的欠费情况最为严重。整个小区欠费超过1万元的有23户,其中有16户为6号楼业主。欠费最多的为6号楼14楼的一位业主,金额达17656.69元。

名单上方还张贴了一张告全体业主书,该告示称,小区有113户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连年亏损,到今年为止共亏损50余万元,物业公司将于2014年2月15日正式撤出该小区。

业主:

多数力挺物业公司

“欠费业主肯定有苦衷。”王女士说,可能是某些纠纷物业没有解决好,业主的不满以拒交物业费来表达,但总体上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还是比较高的,除了一些疑难问题,基本上都能及时解决,比如家里漏了几次水,物业都及时修好了。长期拖欠费用,会陷入一个“欠费-物业没钱-服务打折-更拖欠”的恶性循环,最终受害的是全体业主。

记者在小区内采访了17名业主,他们都认为物业的服务质量较好,没有差到拒交物业费以示不满的地步。

记者在6号楼逐户寻找欠费户,但大部分都不在家。9楼一位欠费1.6万元的业主听说记者采访欠费事宜,以“没时间”为由拒绝采访。

物业:

问题单方面无力解决

“都是些疑难杂症。”武汉穗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张经理称,主要因阳光通道被占、花坛变成停车位和房产证办理太晚三个问题拒绝缴费。

2003年左右,2号楼的一个公共采光通道被某户业主私自圈走,其他业主认为该户侵犯了他们的采光权,物业对该户做了许多工作后,该户仍不拆,物业不能擅自将墙体拆掉。有的业主就以物业不作为,拒绝缴费。“这不是物业单方面就能解决的问题,其他业主可以共同起诉该业主。”张经理说,2005年左右小区停车位紧缺,经业委会同意,将6号楼门前的一处花坛改建为停车位。6号楼业主认为绿化用地改建停车位侵犯了权利,以拒缴物业费表示抗议。物业给出了两个方案。第一,通过业委会向小区发布公告,让全体业主投票表决花坛改停车位是否合理,若一半以上业主认为不合理,物业将花坛还原,但被6号楼业主拒绝;第二,物业将6号楼业主物业费打7折,作为对6号楼业主的补偿,仍被拒绝。

“房产证办理太晚,这也冤枉。”张经理说:“办房产证是业主和开发商之间的事情。小区物业费每平米0.5元至1元,10年未涨,近五分之一的业主拖欠物业费,公司近年来亏损严重,至今年10月,亏损53.16万元,只能撤走。

居委会:

业主有责及时缴纳物业费

穗丰花园所属的西桥社区董主任说,物业公司是纯商业机构,只有通过服务创收才能维持公司运转。小区居民有权利和义务履行自己的职责及时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若服务不到位,可以通过协商解决问题,还可以找主管单位反映,但不缴物业费,对缴费的业主不公平。目前正在筹建新的业委会,业委会成立后会约束物业公司,规范业主行为,小区管理可以走上正轨。

房管局:

拒缴物业费伤害全体业主

江汉区房管局物业科工作人员董先生说,穗丰花园刚成立的业委会筹备小组正在加强宣传,动员欠费业主缴清欠款,同时物业公司按原有合同,照常运营,业委会成立后,向社会招标新的物业公司接手小区管理。穗丰花园遗留问题比较多,但责任主体不全是物业公司,不能将所有矛盾归咎为物业公司,拒缴物业费伤害的是全体业主。

律师:

欠费业主应承担违约责任

湖北汉武律师事务所律师余钢说,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物业公司必须提供符合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标准的物业服务,业主必须依约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若物业公司履行了合同义务,业主则不能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否则,则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相关新闻:

[责任编辑:杜思思]

标签:物业 小区 欠费

人参与 评论

凤凰湖北今日推荐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