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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并非免费福利房 部分公租房申请者陷误区


来源:武汉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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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为:有的当成廉租房,有的以为能长期住 部分公租房申请者陷误区 误区一公租房=廉租房? 误区二父母可为子女申请? 自本月3日武汉启动

原标题为:有的当成廉租房,有的以为能长期住
             部分公租房申请者陷误区 
            

误区一公租房=廉租房?

误区二父母可为子女申请?

自本月3日武汉启动公租房资格申请以来,晨报每天都接到大量读者咨询。记者注意到,其中部分家庭存在跟风现象,如以为公租房像廉租房一样租金非常低甚至不要钱、家庭成员之间意见不统一仍要强行申请等。对此,房管部门提醒,公租房并非免费福利房,不同家庭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当的住房保障方式。

在咨询者中,有很多已经获得了廉租房配房资格的特困家庭,他们在等待分房的同时,也加入到公租房申请中。租住在汉口统一街的徐太婆就称,自己两老与两个儿子租住在一套老房子里,且两个儿子都没有正式工作,申请公租房时被拒,理由是“无法提供稳定收入证明”。徐太婆认为自己急需保障,不能理解为何不让申请公租房。

对此,房管部门称,像徐太婆这种特困户,尤其是低保户,他们应该申请廉租房,而现有的公租房租金为15元/平米,另还有每月1.4元/平米的物业费,如果按后湖惠民居54平米的房子算,先交3个月租金为押金、再交3个月租金及一年的物业管理费,首笔费用起码要支出5000元才能搞定一个一室一厅,所以各家庭还是要根据自身情况量力而行。

家住汉阳的陈先生称,女儿刚刚毕业在汉口上班,所以在单位旁边租了一套房子,“听说公租房很好,我们可以申请一套、也搬到汉口跟她一起住啊?”谁知陈先生多次要求女儿提供收入、工作等证明,就是得不到回应,于是向社区提出能否由自己代办各种申请手续,遭到社区拒绝。

据介绍,在申请公租房提供各种证明材料时,申请人应当当面现场签字确认,有的甚至还要按手印,以避免造假或其他纠纷,这些显然是无法代办的。后经记者沟通后才知道,陈先生的女儿就是希望独立生活,不愿再与父母同住,所以才不愿配合申请公租房的。

不少老年读者称,自己一生都未有自己的住房,所以希望租套公租房安定下来以免搬家之苦;还有部分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询问周边对口小学甚至中学情况。对于此类情况,房管部门称,公租房租赁合同一年一签,最长连租5年,这是由公租房的阶段性保障性质决定的,即为暂时还买不起房的人提供过渡性保障,希望租住者在此期间逐步改善经济条件并有能力购买自有住房,然后腾出房源给其他需要阶段性住房保障的家庭,并非“一住终身”的福利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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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杜思思]

标签:公租房 申请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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