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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20年租金商铺迟迟未交付 开发商部分退款不给说法


来源:楚天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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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为:交了20年租金商铺迟迟未交付,开发商部分退款却不给说法          20万元退款是否“烫手山芋” 一次性交了20年租金近35万元,商铺却无法按时建成;经多次协商,开发商口头同意退20万

原标题为:交了20年租金商铺迟迟未交付,开发商部分退款却不给说法

        20万元退款是否“烫手山芋”

一次性交了20年租金近35万元,商铺却无法按时建成;经多次协商,开发商口头同意退20万元,李女士却不敢拿了:对方没有给任何说法,这20万元会不会带来麻烦,比如被认为是借款或赠与?

2011年4月,李女士租赁汉口武汉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一间商铺,一次性交付了20年的租金近35万元。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商铺在2012年3月30日前会交到李女士手中。

然而,该房地产公司的商铺一直未建好,交付日期一拖再拖。觉得上当受骗的李女士欲退租,但该房地产公司不同意。

之后,李女士多次找该房地产公司商谈。近日,对方表示“先退给你20万元,其他的事以后再说,至于怎么操作,还得听从上面领导的安排,你要就要,不要就算了”。

李女士一听,心里又有些打鼓了:在房地产公司没有给任何说法的情况下,拿走20万元会不会惹来麻烦,比如被认作借款或者赠与款项?

金报律师援助团成员、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张付坚律师:不管该房地产公司有没有任何说法,他们同意退还20万元,那么这笔钱肯定不是借款,也不是赠与款项,就应该是退还的租金。在双方租赁合同尚没有解除的情况下,房地产公司退还这笔钱,就是对租赁合同在内容上进行变更,对李女士应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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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杜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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