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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叔”昨日受审 21套房产暂未被提及


来源: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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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为:广州“房叔”受审          21套房产暂未被提及遭网友举报坐拥20多套房产,此后被称为“房叔”的广州市城管局综合执法局番禺区分局政委蔡彬,26日上午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受审。检察机

原标题为:广州“房叔”受审 

         21套房产暂未被提及

遭网友举报坐拥20多套房产,此后被称为“房叔”的广州市城管局综合执法局番禺区分局政委蔡彬,26日上午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受审。检察机关指控,蔡彬涉嫌受贿罪,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75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蔡彬自1993年起担任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市)区分局副局长,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局长、政委等职务,在此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金额共计275万元。公诉机关认为,蔡彬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因有如实供述犯罪情节,积极退缴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公诉机关建议法庭对蔡彬在有期徒刑11年至14年之间量刑。而其辩护人则提出,蔡彬有良好的悔罪表现,希望法院对其在有期徒刑10年至11年之间量刑。

上午11时许,庭审结束。目前,该案尚待进一步审理,法院将择日宣判。

记者在庭审中发现,“房叔”实际拥有的21套房产究竟怎样处理还是未知数。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纪检干部说,从司法机关披露的情况看,蔡彬的房产主要是靠经营所得,这违反了有关党政干部经商的规定,纪委此前已经对其作出了免职等处分。如果房产中有涉及赃款,那么需要由司法机关作出判决后,再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徐松林教授认为,如果受贿款275万元都用来买了房子,那么房子就是赃物,要在案件判决后通过拍卖等程序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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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杜思思]

标签:机关 广州市 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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