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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七条”严惩购房资格造假 购房资格认定新政有细则


来源:楚天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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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汉七条”严惩购房资格造假 11月22日出台的“汉七条”中先后两次提及打击购房资格造假行为。“汉七条”第1条指出,为坚决抑制投资投机性住房需求,将加强部门协作,强化购房资格联合审核工作机制,严

原标题:“汉七条”严惩购房资格造假

11月22日出台的“汉七条”中先后两次提及打击购房资格造假行为。“汉七条”第1条指出,为坚决抑制投资投机性住房需求,将加强部门协作,强化购房资格联合审核工作机制,严肃查处涉及违规骗取购房资格的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第6条中则明确指出,武汉将全面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查处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教唆和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违法违规行为。

业内人士提醒,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交易房产前一定要了解是否具备购房资格,切莫轻信一些企业或中介“代办购房资格”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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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七条”将外地人在汉购房缴纳社保年限从1年延长至2年,不少刚缴满1年社保的外地购房者突然失去购房资格,陷入房子“买不了、退不掉”的窘境,交易纠纷随之出现。

在“汉七条”后,武汉市房管局对购房资格认定发布了补充细则——在外地人限购执行新政时间划定上,新房以签订认购协议并提交购房资格核查日期为准;二手房以提交网签《存量住房买卖合同》日期为准。这就意味,只要在11月22日“汉七条”出台前完成了新房购房资格核查和二手房网签合同,即按原来的“1年期限”执行。

新房交易中,因政策调整,在认购后失去买房资格的购房者,开发商一般都会退还定金、中止交易。而在二手房交易中,由于涉及房东、买方和中介三方,协商难度大,出现纠纷情况较多。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吴胜利表示,国家出台新政策造成无法完成的房屋交易,属不可归责于买卖双方的原因,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条款,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交易,交易合同都可以解除,已交付的定金都应该原数返还,相关当事人也无须向对方支付额外的法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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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芳]

标签:汉七条 购房资格造假 代办购房资格 凤凰网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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