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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湖北”建设加速 地方立法步入“良法”时代


来源:荆楚网-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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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加速,迈向“法治湖北” 今年以来,“法治湖北”建设加速推进—— 1月5日至15日,全省首次依法行政考核在17个市州(直管市、林区)政府和57个省直有关部门全面铺开,考核结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

原标题:加速,迈向“法治湖北”

今年以来,“法治湖北”建设加速推进——

1月5日至15日,全省首次依法行政考核在17个市州(直管市、林区)政府和57个省直有关部门全面铺开,考核结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任前政绩考核,考核分值计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或绩效考核总分,形成助推依法行政的有力倒逼机制。

4月28日,省委、省政府正式出台《关于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从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等八个方面进行全面部署,清晰勾勒出“法治湖北”的线路图、时间表……

8月,平安法治湖北建设领导小组成立。省委书记李鸿忠任组长,省长王国生任第一副组长,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昌尔任常务副组长,重视法治建设提到前所未有高度,“法治湖北”迎来加速发展新阶段。

顶层设计

勾勒法治湖北新蓝图

18年前,省委六届四次会议首次提出依法治省的目标;4年前,省委、省政府印发《法治湖北建设纲要》;当下,“法治湖北”建设正被赋予新的内涵。

4月28日,《关于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

这份实施意见由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昌尔亲自主持起草,12易其稿,历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议、省委全会审议,曾广泛征求汇集法学专家、司法实践工作者意见建议。

法治建设试点行动,选择29个市、县、区和7个政府部门开展试点;

依法决策推进行动,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前置制度;

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养成行动,普遍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前进行法治能力水平测试的制度;

法治建设考评体系构建行动,推动将法治建设推进情况纳入省直和市、州、县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内容;

司法公信力提升行动,建立健全执法司法质量考评体系;

法规、规章的清理行动,对与上位法相抵触或与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的法规、规章进行清理;

法治建设品牌创建行动,打造一批“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

全民学法守法用法教育行动,促进法制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八大行动”,勾勒出我省在中部地区率先实现法治化的宏伟蓝图,为全面提升、深化、扩展、完善法治建设细化了线路图和时间表。

开门立法

地方立法步入“良法”时代

7月23日,《湖北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草案)》立法听证会在武昌洪山礼堂举行。这是我省首次就政府立法进行听证,公众反响热烈。 

问法于民,问计于民,让群众的智慧在立法中闪光,使“民意”与立法机关实现良性互动。

制定湖泊保护条例,分部门、分地区、分对象召开20多场座谈会,实地考察梁子湖、洪湖、东湖等湖泊的保护情况;制定农村扶贫条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条例,走村串户、深入田间地头征求基层干部、农民意见;就业促进条例(草案)在媒体公布后,网站浏览量达30多万人次,群众提出意见建议461条,采纳吸收近100条。

由注重经济立法变为经济立法与社会立法并重,立法理念在探索中升华:在全国率先开展《湖北省构建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促进条例》和《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的立法工作,着力打造最优发展环境;制定出台残疾人、退役士兵、校车安全、食品安全、法律援助、农村扶贫、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条例等,积极回应民生关切。

一系列有益探索,保证了立法的质量,提高了立法的科学性,使我省地方立法从“有法可依”迈入“良法可依”时代。

依法行政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9月17日,孝感市决定实行集中受理、集中审查、集中决定行政复议案件的“三集中”模式。继黄石、鄂州、武汉、黄冈后,成立我省第五家行政复议委员会。为权力划边界,为权力定规则,为权力套上“紧箍咒”。“建设法治湖北,关键在于打造法治政府,重点在于抓落实。”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绍明说,“以依法行政考核为抓手,我省法治政府建设正从理念和愿景逐渐变成现实。”

如今,“合不合法”,成了更多官员的口头禅。在襄阳,政府设定“三条高压线”:凡未经政府法制机构审核把关的政府令,不得上政府常务会讨论;凡重大决策未经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把关的,不得做出决策;凡重要招商引资合同未经政府法制机构审核的,不得签约。

有人感叹,执法变得更“规矩”了。38个省直执法部门,正深入推进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荆州、郧西等52个县市和4个特殊区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我省还积极推动文化系统开展综合执法工作,杜绝“多头执法”、交叉执法。

对62家省直单位上报的15大类7021项行政权力进行清理,共审减行政权力1808项,审减运行环节10740个,湖北已成为全国审批项目最少的省份。

公正司法

筑牢公平正义最后防线

公平正义是法治建设的灵魂。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以公开促公正,省委政法委督促各级政法机关,落实侦查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庭审实况监控和执法窗口监控;省高院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的意见》和执行案件办理公开八项规定、在全省确定了32个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将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率纳入考核范畴;省检察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从社会各界选任人民监督员2835名,对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的1082件案件实施监督。

省委政法委还印发《关于政法机关优化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省、市、县三级党委政法委都成立服务企业办公室,公布服务热线,从企业界、律师界、新闻界、高等院校和省直部门聘请了50名法治环境监督员。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以监督促公正,省委政法委出台《政法机关执法问责六条规定》,向执法办案中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亮剑,重点查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刑讯逼供、违法取证、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等问题。

司法救助被誉为公平正义的“和谐曙光”。我省每年拿出1000万元建立省级司法救助基金,省委政法委还会同省财政厅,推动省、市、县三级全部建立涵盖刑事被害人救助的司法救助专项资金。“关山初度路犹长”。让法治信念潜移默化,让法治的力量深入人心,6000万荆楚儿女行动在当下。法治湖北建设,必将成为中国加速法治建设的生动注脚和有力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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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熊丹丹]

标签:法治 建设 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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