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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通报“十个突出问题”典型案件


来源:汉网-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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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我市通报“十个突出问题”典型案件 昨日,我市通报了一批今年以来“十个突出问题”典型案件。 违规收会费数百万元用于职工旅游 洪山、江夏区建管站12人被处理 [案件回放] 洪山区建管站在企业申报建

原标题:我市通报“十个突出问题”典型案件

昨日,我市通报了一批今年以来“十个突出问题”典型案件。

违规收会费数百万元用于职工旅游

洪山、江夏区建管站12人被处理

[案件回放]

洪山区建管站在企业申报建筑业资质及资质监督检查等建筑工程管理过程中,要求企业到区建筑业协会办理入会手续或交纳会费,2012年1月至2013年4月违规收取协会会费83万余元;将区建筑业工会联合会会费作为建设单位办理建管手续时必须交纳的费用,2010年6月至2012年4月违规收取联合会会费630余万元。

江夏区建管站在办理施工许可过程中,要求建设单位到区建筑业工会联合会办理“行业工会手续”,交纳费用后开具工会联系单,否则视为资料不齐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2010年1月至2012年10月,以此方式违规收取区建筑业工会联合会会费292万余元。2012年10月,因全市对乱收费行为查处力度加大,江夏区建管站停止收取联合会会费。

上述违规收取的费用直至调查处理前,洪山区、江夏区建管站仍在开支使用,主要用于为职工谋取福利,如用于组织全体职工或部分职工旅游等开支,2010年—2012年外出旅游开支分别达150余万元、110余万元;发放奖金及处理招待费其他费用等。

[处理结果]

洪山区纪委决定,对洪山区建管站副站长万发义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给予免职处理;对洪山区建管站原站长(现任区建设局党委书记)罗时彦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对其他5名责任人也给予相应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江夏区纪委决定,对江夏区建管站总支书记刘建斌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记过处分,对江夏区建设局党委书记、区建管站站长许昌益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对其他3名责任人也给予相应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对洪山区、江夏区建管站违规收取的费用和干部职工违规领取的奖励、补助正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私设小金库发放奖金补贴

东西湖区委党校11个小金库“一锅端”

[案件回放]

2007 年至今,东西湖区委党校在区委候补委员、常务副校长袁丛梅的授意下,通过虚开、多开发票套取财政资金,截留该校与他校联合办学和出租会议室、宿舍收入,截留所收餐饮费、物业费等方式,先后以个人储蓄账户等方式设立小金库11个,共计人民币716万元。以绩效奖、节日福利、通信费等名义,多次从小金库中提取223万元给党校全体职工违规发放奖金补贴,袁丛梅个人分得27.42万元。同时,还发现袁丛梅涉嫌贪污等问题。

[处理结果]

东西湖区纪委报经东西湖区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对袁丛梅违纪问题立案调查,现已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公费海南游“慰劳”工作人员

青山新沟桥街书记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件回放]

2013 年1月5日至9日,青山区区委委员、新沟桥街党工委书记、三十三街拆迁项目部部长李武汉以该区三十三街拆迁工作时间跨度长、工作人员比较辛苦为由,提议并带领项目组和街道相关人员、区驻点工作人员等11人通过旅行社赴海南旅游,共支出团费、餐费、副食费等4.39万元,全部从项目部拆迁工作经费中开支。

[处理结果]

青山区纪委报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决定给予李武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参与人员退赔外出旅游费用;给予新沟桥街全区通报批评。

两个村一年新增违建1万多平方米

汉南区15名干部控违不力被问责

[案件回放]

2011年11月,在汉南区委、区政府决定纱帽街陡埠村、幸福村所属地块建设幸福工业园后,由于有关部门巡查不及时、制止不力、执法不严,导致2012年新增违建面积1万多平方米;2013年1月至3月20日,新增违建面积3000多平方米。

[处理结果]

汉南区纪委决定,给予汉南区城管局党委书记陈敏全区通报批评;给予汉南区纱帽城管执法中队中队长汪文正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扣发年度绩效目标工资;责令汉南区纱帽街办事处副主任王宝红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分别给予汉南区纱帽街陡埠村党支部书记孟凡社、幸福村党支部书记彭爱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汉南区城管部门和纱帽街办事处等10名其他相关人员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书面检查和扣发目标绩效奖等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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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余婷]

标签:案件 通报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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