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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公安局长等4领导被停职 证实涉事民警酒后摔婴


来源:荆楚网-楚天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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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图文:林州公安局长等四名领导被停职          调查证实涉事民警系酒后摔婴 图为:受害女婴及其母亲 河南省安阳市下辖的林州市发生的“醉酒民警摔婴”案连日来在社会上引发强烈关注。目前,包

原标题:图文:林州公安局长等四名领导被停职
          调查证实涉事民警系酒后摔婴

图为:受害女婴及其母亲

河南省安阳市下辖的林州市发生的“醉酒民警摔婴”案连日来在社会上引发强烈关注。目前,包括林州市公安局局长在内的4名主要领导已被停职。林州市公安局一份情况通报显示,在做出摔婴举动之前,涉事民警郭增喜和几个朋友一起在一饭店吃饭、饮酒。

涉事民警
事前未与孩子父母争执

安阳市公安部门最新通报显示,针对“民警摔婴”案件,安阳市公安局抽调纪检、督察等部门人员组成调查组,全面开展责任倒查工作。18日晚,安阳市公安局党委决定,对林州市公安局局长、政委、党委副书记3名主要领导停止执行职务,接受组织调查。另据河南省公安厅19日通报,除林州市公安局局长、政委、党委副书记等3人外,河南省公安厅已对分管联系林州市公安局的安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停止执行职务,责其向市局党委作出检查。

据了解,郭增喜今年50岁,事发时为林州市公安局矿管警察大队民警,二级警督警衔。

河南林州市公安局一份情况通报显示,根据相关材料,2013年7月18日晚,郭增喜和朋友在林州市黄华山景区的一家饭店吃饭、饮酒。饭后,郭增喜等人到林州市皇冠KTV门口时,遇见李青峰抱着7个月大的女儿从歌厅出来,郭增喜直接从李青峰怀中抓住女婴摔在地上。

通报显示,在郭增喜做出摔婴举动之前,其和孩子父母并未发生争执。目前,摔婴民警郭增喜已被押往安阳看守所采取异地关押措施。

调查处理
省厅将追责林州公安局

河南省公安厅19日就林州“民警摔婴”案回应表示:已启动执法监督程序,将严格追究林州市公安局不依法办案责任,对分管联系林州市公安局的安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停止执行职务,在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整治。

据河南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介绍,河南省公安厅党委在听取相关汇报后明确指出,这是一起严重侵害群众利益、败坏公安形象、性质恶劣的刑事案件,必须依法严肃处理;对林州市公安局案件发生后既不依法办案,也不及时向上级报告的严重失职行为,必须严格追究责任;并责令安阳市公安局组成专案组,连夜进驻林州,对案件进行全面调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倒查。

为确保案件依法公正处理,18日上午,河南省公安厅启动执法监督程序,组成由厅纪委书记负责,纪检、刑侦、刑技、督察、法制、宣传等部门参加的督导组赶赴林州,对案件办理、调查取证、责任追究等实施全过程监督。

  孩子父母
“当时整个人都吓傻了”

经过多方寻访,18日晚间记者见到了事件中的受害女婴的父母,他们向记者口述还原了事发经过。

回忆起当时的一幕,30岁的母亲任文利至今仍然心有余悸:“在一家歌厅门口,我们当时好好地就在那站着,一个个头很高的男子走过来,抓起我家妞妞就举起来摔到地上,孩子当时哭了一下就没声了,我整个人都吓傻了。”

事发时,孩子是由父亲李青峰抱在怀里的。他告诉记者,当时一家三口正位于林州市西环路附近的一家娱乐会所门口,眼看着3个人走过来,其中一人走到跟前。“看样子五十来岁,像是喝过了酒,我不认识他,也没在意,他突然抓起孩子的胳膊举起,过了头顶后又摔下来。”李青峰说,“整个过程太快了,就2秒钟的时间,根本来不及反应。”

歌厅附近一家便利店老板郭云丽介绍,事发当晚,自己听到外面有争吵声便跑出去围观,随后发现是一名男子将一对夫妇的孩子给摔了,“那个男的看样子像是喝多了,一开始还骂骂咧咧,后来知道孩子被摔得送了医院,就不再做声,被打得躺到了地上。”

  受伤女婴
会否留下后遗症待观察

据现场观察和医生介绍,目前女婴暂时脱离生命危险,但会否留有后遗症,仍待进一步观察。任文利介绍,孩子被摔伤后,当天晚上即被送到林州市中心医院救治,但拍片后发现脑部骨折,有积水,并有多处淤血,医生建议转院治疗。孩子随后被转至安阳地区医院救治。

安阳地区医院神经外科主治医师李鹏强告诉记者,7月19日凌晨,从林州市转来一名女婴患者,临床表现为嗜睡、精神差、伴有呕吐,诊断证明脑部外伤,其中包括一处骨折和一处挫裂伤。经过治疗,女婴8月5日出院。

“捂盖子”放大对公平正义的伤害

在媒体揭露出摔婴事件之前,这一挑战公众心理底线的案件,竟被捂了一个月之久,当事警察仅被关了15天禁闭。对此“以纪代法”现象,舆论颇多质疑。是谁锁住了真相,又是谁擦掉了案底?

记者在林州实地调查,派出所方面承认接到“警察摔婴”事件的报警,并有值班民警出警,但令人费解的是,110工作人员查询警务平台后,表示相关报警记录并不存在。而采访过程中,当地公安局宣传人员口头答应带领记者前往出警派出所采访,实际上却在几条街上兜圈子,最后竟把记者带到酒店门口,称“先住下再说”。

联系到此前肇事警察未受任何法律制裁,而且发生在7月18日的摔婴事件直到被媒体曝光后才开始调查,种种行为不能不让人对这种“捂盖子”行为浮想联翩。如果说“摔婴”只是肇事民警漠视生命和法律、肆意妄为的个人行为,那么“捂事”显然是一种集体过错,甚至比“摔婴”本身更可怕。

综合新华社、《法制晚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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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魏玮]

标签:林州市公安局 河南省公安厅 摔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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