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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一年被订8套校服 湖北14个教育问题被查处


来源:汉网-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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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向学生“推销”课外读物 收取品牌输出费 校车严重超载省纪委监察厅昨通报14个教育违规问题钟家村小学收取410万元品牌输出费 潜江一小学校车超载180% 京山一小学食堂盈余13万 强制学生购买课

原标题:
   向学生“推销”课外读物收取品牌输出费 校车严重超载
   省纪委监察厅昨通报14个教育违规问题
   钟家村小学收取410万元品牌输出费 潜江一小学校车超载180% 京山一小学食堂盈余13万

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校车超载,有偿补课……今年6月,省纪委监察厅、省纠风办举办“落实责任教育惠民”媒体问政节目,曝光我省教育领域违规问题。临近开学,省纪委监察厅昨通报我省14个教育领域违规问题的处理结果。其中,武汉学校多涉及违规收费问题。   

广埠屯小学“推销”课外读物

“小学生雅行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属湖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立项课题,广埠屯小学为课题承担单位。该校据此编写了校本教材《雅行走天下》,校长王淑芳为主编。

2010年至2012年的新生家长培训会上,学校介绍了其教学品牌“雅行教育”及校本教材《雅行走天下》。2010年至2012年,该校入校新生593人中有310人购买此书,学校按每套40元共收取书款12400元。该教材编印成本74000元、教师劳务费1800元,均由学校使用公用经费支付。

该校违反了我省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规定和公用经费使用规定,洪山区教育局对问题失察,督察不力。

洪山区纪委决定,给予洪山区教育局副局长陈国安诫勉谈话处理,洪山区监察局责成洪山区教育局给予校长王淑芳警告处分,责令学校限期全额清退售书款,收回违规发放的劳务费,并在全区教育系统通报批评该校违规问题。


    钟家村小学收取

    410万元品牌输出费

钟家村寄宿学校是由钟家村小学(公办)吸收民办资本,兴办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钟家村小学校长朱永军兼任钟家村寄宿学校法定代表人、校长。

目前,60名钟家村小学在职教职工在寄宿学校任教或参与行政管理,未实现师资独立;钟家村寄宿学校与钟家村小学共用同一校门进出,共享运动场地,未实现校园独立。因使用“武汉市汉阳区钟家村寄宿学校”名称,两校签订了《品牌输出协议书》。截止2013年6月,钟家村小学共收取品牌输出费410万元。出现上述问题,武汉市、区两级教育主管部门对问题失察、监管不力,负有领导责任。

武汉市纪委决定,给予汉阳区教育工作分管领导、区委常委、宣传部长李蓉诫勉谈话处理,给予武汉市教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胡腊芝诫勉谈话处理;武汉市监察局责成汉阳区监察局给予汉阳区教育局局长、党委书记伍学庆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汉阳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区教育局副局长郭均春行政警告处分;责成武汉市教育局给予武汉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副处长汪继芳诫勉谈话处理、令其作出书面检查;责成汉阳区教育局给予钟家村小学校长、法定代表人,钟家村寄宿学校理事长、法定代表人朱永军记过处分;责成汉阳区政府、区教育局、钟家村小学、钟家村寄宿学校按照改制学校“四独立”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潜江一小学校车超载180%

潜江市老新镇徐李小学接送学生车辆共12辆,均属于社会人员个人所有的非营运车辆,既未取得营运许可,也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证,且无校车标识。据校车检查登记记录显示,接送学生车辆多次存在超员问题。仅2013年5月21日下午,进入学校接送学生的4辆车均存在超员现象,超载50%至180%不等。

潜江市纪委决定,给予潜江市教育局纪委书记伍孝江诫勉谈话处理,责令潜江市交警支队党总支副书记陈银山、潜江市运管处副主任杜冰作出书面检查;潜江市监察局责成潜江市教育局给予徐李小学校长黄小华警告处分,给予徐李小学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胡晓警告处分,给予徐李小学安全办主任万坤警告处分,给予老新学区主任赵良盛、老新学区副主任刘培文诫勉谈话处理。


    京山一小学食堂盈余13万

2012年1月至2013年6月,京山县三阳镇中心小学食堂大部分月份盈利率5.6%-7.4%。截止2013年6月,账面累计盈余139097.77元。该校于2012年底,用学生食堂盈余垫支学校新建幼教楼和教学综合楼征地款109800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我省物价等主管部门关于“全省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为学生提供的饭菜按成本定价,不得盈利或结余”的规定。

京山县纪委决定,给予县教育局局长李世斌诫勉谈话处理,京山县监察局决定给予三阳镇督学办督学刘百贵警告处分,责成县教育局给予三阳镇中心小学校长周兴华记过处分,责令该校将历年违规盈余限期全额清退给学生。

省纪委监察厅表示,下一步将重点治理中小学校学生食堂违规盈利侵害学生利益、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等问题。

另据武汉晨报报道:
   湖北通报14起教育乱收费案例,50余人被查处
   武汉三所小学校长受处分

因盲目撤点并校,导致一些地方学生上学难,应城市副市长黄红平和教育局长被诫勉谈话,副局长肖红被行政警告。新学期开学在即,省纪委监察厅昨日通报14起涉及执行中央教育惠民政策和教育收费方面存在的问题。50余人被查处。

其中,涉及武汉市三起,分别是洪山区广埠屯小学、江岸区育才二小、汉阳区钟家村寄宿学校。三个区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校方负责人被分别处以诫勉谈话、警告和记过等处分。

省纪委监察厅表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明察暗访,加大对教育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监督检查,严格执纪,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人员从严查处,对教育主管部门、中小学校的违规行为放任不管或制止不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监管部门及其领导人员责任。

钟家村寄宿学校是由钟家村小学(公办)吸收民办资本办的一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钟家村小学校长朱永军兼任钟家村寄宿学校法定代表人、校长。

目前,有60名钟家村小学在职教职工在钟家村寄宿学校任教或参与行政管理工作,其中12名教师保留钟家村小学公办教师身份、由钟家村寄宿学校负担工资,另有39名教师和9名行政管理人员在钟家村小学领取财政工资,该校未实现师资独立;两所小学同一校门进出,共享运动场地,该校未实现校园独立。因使用“武汉市汉阳区钟家村寄宿学校”名称,两校签订了《品牌输出协议书》,议定从2011年7月起至2018年7月止,钟家村寄宿学校每年向钟家村小学缴纳100~150万元不等的品牌输出费。截至2013年6月,钟家村小学共收取410万元。


    处理:

钟家村寄宿学校存在改制不彻底,未按规定实现“四独立”问题,钟家村小学存在违规收取钟家村寄宿学校品牌输出费问题。

武汉市纪委决定,给予汉阳区教育工作分管领导、区委常委、宣传部长李蓉诫勉谈话处理,给予武汉市教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胡腊芝诫勉谈话处理;武汉市监察局责成汉阳区监察局给予汉阳区教育局局长、党委书记伍学庆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汉阳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区教育局副局长郭均春行政警告处分;责成武汉市教育局给予武汉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副处长汪继芳诫勉谈话处理、令其作出书面检查;责成汉阳区教育局给予钟家村小学校长、法定代表人,钟家村寄宿学校理事长、法定代表人朱永军记过处分;责成汉阳区政府、区教育局、钟家村小学、钟家村寄宿学校按照改制学校“四独立”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洪山区广埠屯小学

   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小学生雅行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属湖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立项课题,广埠屯小学为课题承担单位。该校据此编写了校本教材《雅行走天下》(该校校长王淑芳为主编)。2010年至2012年,该校入校新生593人中有310人购买此书,学校按每套40元共收取书款12400元。该教材编印成本74000元、教师劳务费1800元,均由学校使用公用经费支付。


    处理:

该校违反了我省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规定和公用经费使用规定。

洪山区纪委决定,给予洪山区教育局副局长陈国安诫勉谈话处理,洪山区监察局责成洪山区教育局给予该校校长王淑芳警告处分,责令学校限期全额清退售书款,收回违规发放的劳务费,并在全区教育系统通报批评该校违规问题。

 江岸区育才第二小学

    滥订校服

育才二小共有学生3317名,从2012年9月起,学校要求学生每天着校服上学,向学生发放《购买校服告家长书》并组织征订。截至2013年6月,该校一至六年级学生在校期间,订购2套以下校服的学生有9人,占学生总数0.27%;订购2~4套校服的学生有1080人,占学生总数32.56%;订购5~8套校服的学生有2228人,占学生总数67.17%。


    处理:

该校存在变相强制购买校服、征订套数和频次过多等问题,违反了省教育行政部门关于规范中小学后勤服务性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加重了学生家庭经济负担。

江岸区纪委决定给予江岸区教育局副局长杨德红诫勉谈话处理,江岸区监察局责成江岸区教育局给予育才第二小学校长徐宇珊警告处分,并在全区教育系统通报批评该校违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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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艳]

标签:小学 教育 问题 凤凰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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