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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一粮食局长受贿16.5万 多次利用职务之便牟取利益


来源:汉网-武汉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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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黄陂原粮食局长受贿16.5万 获刑5年 记者昨悉,黄陂区粮食局原局长兼党委书记胡想保任职期间受贿16.5万元,黄陂区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1年期间,胡想

原标题:黄陂原粮食局长受贿16.5万 获刑5年

记者昨悉,黄陂区粮食局原局长兼党委书记胡想保任职期间受贿16.5万元,黄陂区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1年期间,胡想保在担任黄陂区粮食局局长及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期间,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肖文博、程七运、王定生等人贿赂共计16.5万元。

2007年初至同年10月,胡想保为肖文博承接前川八里中心储备粮库工程时提供帮助,分别收受肖所送的现金2万元和3万元。

2008年初至同年底,胡想保为程七运承接横店粮库工程时提供帮助,先后两次收受程所送的现金共10万元。2009年,程为感谢胡在其承接粮库工程的帮助,又为胡个人维修房屋支付1万元费用。

2010年初,胡想保利用担任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的职务之便,为王定生的儿媳安排工作提供帮助,收受其所送的现金5000元。

法院另查明,胡想保在接受黄陂区纪委调查时,主动交代上述事实并退出全部赃款。

法官说法

法院认为,胡想保在办案机关采取调查措施以前就交代了全部的犯罪事实,其行为可以认定自首,依法可减轻处罚;其退出全部赃款,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能当庭认罪,依法均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刑法》有关规定,被告人胡想保犯受贿罪,遂一审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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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舒鸿吉]

标签:局长 利用 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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