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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琐事起争执赔偿两万 武汉菜贩一年后流产反告获赔者


来源:荆楚网-楚天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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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因琐事被打伤获赔两万 一年后对方又将伤者告 一起普通的打斗伤人案了结近一年,获赔者却收到法院传票,赔款人以流产为据,将受伤者告上法庭。昨日,记者获悉,经过庭审调查,获赔人秦某父子最终讨回公道。

原标题:因琐事被打伤获赔两万 一年后对方又将伤者告

一起普通的打斗伤人案了结近一年,获赔者却收到法院传票,赔款人以流产为据,将受伤者告上法庭。昨日,记者获悉,经过庭审调查,获赔人秦某父子最终讨回公道。

2012年3月,来汉农民工秦某买菜时与菜贩李某发生争执,秦某的儿子和李某的亲戚刘某前来帮忙理论,哪知双方从口角发展到打斗。随后,四人被带至派出所,经派出所委托鉴定,秦某受轻伤。同年4月,双方在派出所的调解下达成协议,由李某替刘某赔偿秦某2.2万元,秦某放弃追究刘某的一切刑事或民事责任。

哪知事情过去近一年,李某却将秦某告上了法庭。李某在起诉书中称,事发三个月后,她流产了,经法医鉴定,难以认定或排除流产与同年3月的外伤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李某认为既然未排除因果关系,那么二者之间就应有直接关系,故而要求秦某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费用共计41400元。

通过调查取证,援助律师张继蓉认为,因原告在公安机关的陈述中未说明自己受伤,亦未因身体异常至医院就诊,故原告没有证据证实自己因该事件受伤,而原告提供的法医鉴定意见书的鉴定结论,也不能说明原告胎儿的死亡与该事件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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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熊丹丹]

标签:琐事起争执赔偿 菜贩 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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