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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祖孙三代上访 父亲被伪造签名关精神病院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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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湖南永州祖孙三代上访被伪造签名强送精神病院 2006年,赵志强因打伤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区委常委、区委办陈姓主任被刑拘,并被关押在零陵区看守所。 随后,当地警方对赵志强展开调查:赵志强一向生活懒

“找不到家属才伪造签名”

赵志强的协议书上却没有家属的签名。取而代之的是,在知情同意书上“被告知人签字”为“区肉食水产公司破产清算组”;入院告知书和住院协议书上的“监护人”为“胡杨漢”,与患者的关系为“同事”。

“赵志强这个病人非常奇怪,我在病房做临床医生2年多,从来没有看到过他的家属来看他。其他病人逢年过节,家属都会送点东西来看望,唯独他没有。”谢炜麒说,“我听到有护士说,家属有偷偷摸摸来看过他,但从来没有管他,我也从来没有碰到过家属。”

按照医院的规定,凡是有病人入院治疗,患者家属都要签署3份协议,分别为:永州芝山医院精神科病人住院协议书、知情同意书和入院告知书。

但赵志强的协议书上却没有家属的签名。取而代之的是,在知情同意书上“被告知人签字”为“区肉食水产公司破产清算组”;入院告知书和住院协议书上的“监护人”为“胡杨漢”,与患者的关系为“同事”。

谢炜麒向早报记者解释道:“当时情况很复杂,这个病人是精神分裂症,做出过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人也比较冲动,病人家属又不愿意管,老婆离婚了,女儿还小,他的原单位肉食水产公司刚好又破产了。”

“一般来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依次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谢院长说,“如果这些人都不管的话,那就由病人单位管理,单位不管的话就由病人所在地的办事处管理,如果谁都不管的话,病人所在社区一定要管。签名是谁送过来就谁签。”

“当时是派出所、信访局和破产清算小组的人把他送过来住院的。这个病人送过来之后我们都是和信访局的李主任,还有单位清算组的人联系,当时我们是想,这个病人家属不管,有政府管那就算了,所以入院都是肉食水产公司破产清算小组的人盖章签字的。”

“后面的几次签名,没有实际意义,只是走了个程序。医院由于找不到家属,当时也向区信访局和赵志强的原单位反映过这个情况。他们的意思是2007年的时候已经盖过章、签过字了,就有法律依据了,后面就不签了。”谢炜麒表示,按当地卫生局规定,住院的患者每年都要签这些入院协议,并且城镇医保规定,住院的病人每年要结算一次。

谢炜麒表示,“我们不担心后续可能会产生的问题,最主要的是我们能确定这个人是精神病,是我们的治疗对象。如果不是我们的治疗范围,不管谁送过来我们都不会去接受,这是最主要的,其他都是次要的。况且这是政府送过来的人,我们只要和政府交涉就可以了。”

零陵区政法委的唐书记对此也表示:“当时赵志强的家属都不管他,他的女儿赵倩也联系不到,为了让赵志强继续在芝山医院治疗下去,医院确实伪造了签名,但这事的初衷还是好的。”

“为101.61元上访”

原单位有同事称赵志强“脑子有问题,就是个精神病”,但前妻称,赵志强在离婚前并没精神方面的问题。

在一份永州市零陵区工商局给赵志强的回复中,早报记者看到一段关于赵志强上访原因的描述:“赵志强声称为父亲讨要的9个月退休金,共计101.61元。”

赵志强的父亲叫赵德志,吉林省永吉县人,1948年4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至1957年4月在第47军141师423团3营服役,后任排长,参加过抗美援朝等多场战役,并取得多枚军功章。

1957年,赵德志转业到地方,后在零陵区定居。1971年3月7日至1980年1月在原零陵县东风镇工商所工作,1982年6月12日在芝山区工商局退休。

由于是南下的老干部,赵德志认为自己应该享有退休老干部的福利待遇。1990年,赵德志找到原来的工作单位,并多次上访,讨要老干部的待遇,但始终没有获得零陵区工商局的认同。当年赵德志因病身亡。

零陵区工商局的周副局长表示:“当时工资表上写的项目是‘补1989年10月至1990年6月增发工资’,但赵德志1980年1月到1989年9月的补差工资包括在内,只是没有单独列出。”

赵德志死后,赵志强开始上访。

多年上访让赵志强远离了正常人的生活:1998年赵志强和妻子瞿金玉离婚,女儿赵倩被判给了前妻。

“这个人脑子有问题,就是个精神病。”这是原单位——零陵区肉食水产公司的5名同事、领导对赵志强的评价。

不过,赵志强的前妻瞿金玉告诉早报记者,“赵志强有点大男子主义,经常他说什么就是什么,因为这个两个人有时会吵架,但其他方面他还是很正常的,在离婚前并没有精神方面的问题。”

2005年8月,零陵区肉食水产公司与赵志强解除了劳动合同。

“我是2005年调到工商局来的,当时赵志强就经常举着牌子在工商局的门口闹事,看谁不顺眼就会打谁,当时的精神状态就已经出现了问题。”当时负责处理赵志强上访事宜的零陵区工商局周副局长称,“当时给出过回应,但赵志强脾气倔强,对处理结果不满,后来就多次到区政府、区工商分局、区商业事务办等部门干扰正常的办公秩序,甚至威胁工作人员。”

对此,零陵区工商分局等部门要求司法机关对张志强进行严肃处理。

刑拘后诊断为人格分裂症

2007年,零陵区公安分局聘请了芝山医院有关人员对赵志强是否有精神病进行了初步鉴定,最终的鉴定结论是赵志强有“人格分裂症”。

2006年,赵志强因打伤零陵区区委常委、区委办陈姓主任被刑拘,并被关押在零陵区看守所。

随后,当地警方对赵志强展开调查:赵志强一向生活懒散,独来独往,很少做事,家里堆放混乱,没有门锁,像是垃圾房一样。并且赵志强在拘留期间从来不洗澡,衣着肮脏。平时在外多次拦车、砸车,多次扬言威胁领导及干扰单位正常工作。

2007年,零陵区公安分局聘请了芝山医院有关人员对赵志强是否有精神病进行了初步鉴定,最终的鉴定结论是赵志强有“人格分裂症”。

随后,湖南省芙蓉司法鉴定中心受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委托,就被鉴定人赵志强是否有精神障碍以及作案时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进行鉴定。

最终的鉴定结果和芝山医院的初步判断一致,鉴定书称:根据被鉴定人赵志强的卷宗调查材料、体格检查、精神检查及实验室检查,根据《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3)》,诊断为精神分裂症(现症期),在精神病态下作案,作案时丧失了辨识能力和控制能力,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建议监护治疗。

零陵区联席办、区信访局报告区政府分管领导,要求区工商分局、区商业事务办、区信访局与芝山医院联系,从维护社会稳定、减少不必要的伤害事故发生,再从关心照顾赵志强本人及其家庭的角度出发,将赵志强送进芝山医院治疗。

对此,上海徐伟奇律师事务所的唐志坚律师表示,《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考虑到赵志强先前的行为已经对他人的人身安全造成了危害,在这种情况,政府是可以实施强制治疗的。” 唐志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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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慧]

标签:父亲 签名 精神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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