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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警酒后枪杀孕妇案开庭 是否故意杀人成焦点


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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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图文:广西民警酒后枪杀孕妇案开庭  案发前和人喝下近11斤45度的米酒 是否故意杀人成焦点 13日,广西平南县公安局民警胡平涉嫌持枪故意杀人案在贵港市中院一审开庭审理。该案因造成1名孕妇死亡、

原标题:图文:广西民警酒后枪杀孕妇案开庭  案发前和人喝下近11斤45度的米酒 是否故意杀人成焦点

13日,广西平南县公安局民警胡平涉嫌持枪故意杀人案在贵港市中院一审开庭审理。该案因造成1名孕妇死亡、1人受伤,受到广泛关注。庭上,胡平是故意杀人还是过失杀人,成为双方激辩焦点。

公诉机关认为,胡平身为警务人员开枪射击他人,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死者家属还提起了共123万余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经过5个小时庭审,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

胡平案发前与他人喝近11斤45度米酒

2013年10月28日,胡平协助湖南娄底市新化县2位民警在平南县大鹏派出所调查一起跨省骗婚案件。当晚7时许,几人到一家餐馆吃饭喝酒。晚10时24分,胡平醉酒后在街上用手枪在蔡世勇、吴英夫妇经营的米粉店门前开了一枪,接着闯入店内问是否有奶茶,店主回应没有,胡平随即朝天花板开了一枪,接着朝店主蔡世勇、吴英夫妇连开3枪。蔡世勇受轻伤,孕妇吴英被击中头部及手部、胸部,经抢救无效死亡。

记者在庭审现场得知,胡平等人当晚在餐馆里共喝了10.8斤45度米酒,次日提取胡平血样,检测发现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09mg/100ml,属于醉酒。南宁第五人民医院的鉴定还排除了胡平患精神病的可能,案发时属单纯醉酒。

受害者家属拒绝调解索赔123万余元

被害人家属、被告人家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群众及媒体记者等40多人旁听了庭审。庭审过程中,围绕被告人胡平是故意杀人还是过失杀人,控辩双方进行了激烈交锋。

辩护人在法庭上提出,被告人饮用放了姜片的米酒疑似中毒影响了神经意识,双方是在争执中造成开枪过失杀人,此外被告人还有自首情节等,希望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或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法庭辩论终结后,被告人胡平向法庭作了最后陈述,向受害人家属道歉并就民事诉讼部分提出和解。受害人家属不接受道歉,也不同意和解,提出123万余元的经济赔偿要求,并请求法院依法从严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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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政府此前先行代赔73万

据《法制晚报》报道去年10月31日,贵港市政府曾将死者吴英的家属召集到一处,商议先行赔偿事宜,引发公众质疑:政府为何要为醉酒民警的行为埋单?贵港市副市长、平南县委书记黄星荣接受采访时表示,考虑到诉讼时间较长,为了尽快让受害者得到补偿,计划由政府出面先行支付,事后再由犯罪嫌疑人偿还政府。记者昨获悉,政府代偿的73万元,死者家属在今年年前已拿到。

当地回应

为何3个多月后才开庭

据新华社电从案发到昨日开庭,间隔已有3个多月。不少网友质疑“久拖不决”,相关程序是否符合法规、当地警方是否有包庇等。

记者12日晚了解到,案发后次日即2013年10月29日,胡平就被依法刑拘,3天后被批捕;11月7日,公安机关案件侦查终结并移送检方追究刑责。

贵港市政法委对此回应:公安机关从案件发生到侦查终结移送起诉共11天,没有超过侦查羁押期限。侦办过程依法公正,并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案件移送检方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检察院、法院按法定程序公正办理,整个侦办过程符合刑诉法有关规定。

查骗婚案是否需配枪

据新华社电有网民质疑:胡平配合查办跨省骗婚案件是否需要申领、携带枪支?其领取枪支是否经过了相关审批程序?

贵港市政法委12日对此回复:“经查,胡平领取枪支审批手续齐全,程序合法,但其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和有关纪律条令致无辜群众死伤,属于个人行为,应依法追究其刑责。”

北京尚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莉萍表示,发生民警枪杀群众的案件,最根本原因还是管理制度的缺失,一些单位不重视枪支的收纳,警察持枪一旦饮酒,发生悲剧的概率就大大增加。建议有关部门建立完善的枪支收纳制度,加大各类枪支管理力度,避免悲剧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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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余婷]

标签:民警 孕妇 杀人成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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