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长唐良智:给社区减负才能大有作为
原标题:武汉9项规定为社区减负 “现在社区的工作人员不少,平时却很少见到群干的身影。”去年9月,江岸区育才社区的门栋长、81岁胡兰田老人给武汉市市长唐良智写信,建议该市制定“社区群干工作条例”,规范
原标题:薪水涨了任务轻了武汉幸福社区创建打造升级版
唐良智:给社区减负才能大有作为
“平时每天最少要盖十个章,最多的时候一天三十多个。”昨日,武昌区武南社区书记王望梅对记者表示,因为各类离奇的盖章需求,武南社区专门安排了一个人专职盖章,即便这样,王望梅还是觉得烦透了。
王望梅的烦心事很快就会解决。昨日,武汉市召开了全市社区治理工作会议,会上,武汉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改进社区治理方式,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的意见》, 同时下发了《改进社区治理方式任务分解方案》,为打造升级版武汉幸福社区,会议围绕社区“减负”、“还权”、“赋能”、“归位”做出了部署。其中,公章使用将被规范管理。
昨日,武汉市长唐良智也道出了自己对社区减负的看法。他说,任务越多,担子越重,心里承受能力有限,搞得筋疲力尽人受不了,工作质量下降,工作标准就下降,减负的目的就是要让社区有更多的精力干自己的事。
九项规定减轻社区负担
据了解,今年全市上下将全面落实社区减负九项规定,为社区工作“松绑”,让社区回归自治本位。其中,社区居委会公章将主要用于社区居民自治活动,为居民提供居住、政审、申请救助、抚恤、志愿服务活动等方面的证明,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要求社区出具超出范围的各类证明。
此外,社区九大减负规定还包括:取消工作责任书,取消达标评比,取消报刊杂志征订、募捐、满意度测评调查等各类摊派任务;精简对社区的检查活动,包括部门对社区工作的检查每月不得超过3次、区级组织的会议每年不得超过2次等;规范对社区的培训活动,各有关部门的常规业务培训由市、区社区办统筹安排;禁止各级各部门抽调和借用社区工作人员……
打造幸福社区升级版
唐良智介绍,全市幸福社区创建已经两年了,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以前的“三星”社区居民就比较满意了,如今幸福社区建设标准也应该与时俱进,应该瞄准“四星”以上。“我们正在创建幸福社区,居民对幸福社区建设的希望值很高, 社区的压力很大,只有给社区减负,社区才能在幸福社区的创建中大有作为。”唐良智说。“幸福社区建设在路上,打造幸福社区升级版是百姓的期盼,更是我们的目标。”唐良智说。
社区工作者待遇提标
除了减负和放权,社区工作者的待遇还将提升。从2014年1月起, 市、区财政按照不低于30元/户的标准,核定社区工作年度运行经费;将中心城区社区“两委”正职、副职、委员报酬分别提高到每月2600元、2400元、 2200元,新城区分别提高到每月2000元、1850元、1700元,社区公共服务干事与“两委”委员报酬一致。同时建立街道考评社区工作人员与居民评议社区工作人员相结合的双重考评机制和绩效报酬制度,将评议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据了解,此次社区“两委”正职、副职、委员报酬每月普涨100元,社区公共服务干事提标幅度最大,每人每月普涨550元。此次变动最大的是6个新城区,统一了6个新城区社区工作者的待遇。
另据长江商报报道:
武汉9项规定为社区减负
“现在社区的工作人员不少,平时却很少见到群干的身影。”去年9月,江岸区育才社区的门栋长、81岁胡兰田老人给武汉市市长唐良智写信,建议该市制定“社区群干工作条例”,规范社区群干的工作内容、程序和考核指标,获得了唐良智的回应。昨日,武汉市社区治理工作会议部署社区“减负”、“还权”、“赋能”、“归位”,出台9项规定为社区减负,将取消与社区签订责任书,取消达标评选等活动。
老门栋长建议触发改革
胡兰田老人写这封信前,也没想到会引起这么大的反响。去年9月4日,唐良智来到花桥街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听取意见。胡兰田直言,作为门栋长都见不到社区书记。“我曾问过社区书记为什么不到群众中来,在忙什么?他说5天里要开4天半的会,桌上的档案一大摞。社区成了‘废纸篓’,什么事都往里丢。”
胡兰田向市长建议,应制定一个“社区群干工作条例”,规范社区群干的工作内容、程序和考核指标,比如每周要到居民群众中去多少次,多久要跟群众汇报一次工作、征求一次意见。
唐良智当场表态马上启动调研,争取半年内出台《社区工作规则》,从制度上规范社区工作,为社区减负。
时隔半年,这一承诺按时兑现。昨日的武汉市社区整治工作会,出台了《武汉市社区工作规范》,并公布9项规定为社区减负。
社区承担16项辅助工作
如何将社区工作人员从繁杂的事务中解脱出来?昨日武汉市首次公布的《社区协助政府开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目录》明确,今后社区只需要承担16项政府辅助工作,包括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社区治安、优抚救济等方面。
凡不属于目录范围内的工作事项,需要社区居委会协办,都要通过市、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的特批,并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委托居委会办理。
精简检查、会议次数
“社区减负九项规定”包括今后将取消与社区签订的工作目标责任书,任何部门都不得再与社区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取消市、区、街道面向社区展开的达标评比活动;取消面向社区的报刊杂志征订、募捐、满意度调查等各类摊派任务。
今后,部门工作检查只能针对街道,街道对社区的检查每月不超过3次;原则上区级组织的会议每年不超过3次;街道组织的会议每月不超过4次。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得要求社区出具超出公章适用范围的证明;禁止各部门抽调和借用社区工作人员;各有关部门的常规业务培训由市、区社区办统筹安排。
部门直接服务社区
“我们将以社区减负为突破口,创新社区治理方法。”昨日,武汉市民政局副局长张明武表示,公安、司法、城建、城管、水务、环保和水电气等事业单位将尝试建立直接服务社区承诺制,在社区公布服务项目、工作准则、责任人电话等,以及时解决居民遇到的问题。
武汉市民政局还将扶持发展2000家社区社会组织,并在7家市直部门和7个中心城区实施社工人才队伍建设试点,鼓励专业社工机构进社区。到2015年,全市每个社区至少拥有一名专业社会工作者。每240户需配备一名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公共服务干事,工作人员必须亮牌服务。
社区工作者工资普涨
今年1月起,市、区财政按照不低于30元/户的标准,核定社区工作年度运行经费,将中心城区社区“两委”正职、副职、委员报酬分别提高到每月2600元、2400元、2200元,新城区分别提高到每月2000元、1850元、1700元,社区公共服务干事与“两委”委员报酬一致。同时建立街道考评社区工作人员与居民评议社区工作人员相结合的双重考评机制和绩效报酬制度,将评议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据了解,此次社区“两委”正职、副职、委员报酬每月普涨100元,社区公共服务干事提标幅度最大,每人每月普涨550元,而且统一了6个新城区社区工作者的待遇。
社区减负九项规定
1取消与社区签订的工作目标责任书,任何部门、街道不得再与社区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
2取消市、区、街面向社区开展的达标评比活动。
3取消市、区、街面向社区的报刊杂志征订、募捐、满意度测评调查等各类摊派任务。
4精简部门、街道对社区的检查活动,部门工作检查只针对街道,街道对社区工作的检查每月不超过3次。
5精简社区参加的各类会议,原则上区级组织的会议每年不得超过2次,街道组织的会议每月不得超过4次。
6规范对社区的培训活动,各有关部门的常规业务培训由市、区社区办统筹安排。
7规范社区工作资料台账管理,除《湖北省社区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要求社区另行准备纸质资料台账。
8规范社区公章使用管理,社区居委会公章主要用于社区居民自治活动,为居民提供居住、政审、申请救助、抚恤、志愿服务活动等方面的证明,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要求社区出具超出范围的各类证明。
9禁止各级各部门抽调和借用社区工作人员。
上级考核指标年年分解细化,一级级从区、街道各个口扑来,每年的材料堆积如山,检查完都成废纸了。希望改革不是一阵风,如果从上到下的考核方式不变,就无法执行。
——曾在某社区工作的刘先生
所谓的“小巷总理”最忙莫过于开会,如果把精力都放在开会上,哪里还有时间接待群众来访和解决疑难杂症,如果政策落实了,才是真的给社区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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