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骗婚拿“以身相许”当诱饵 收钱便可发生性关系
原标题:33岁女子骗婚装纯情少女 骗男子万元终入狱(图) 33岁女子骗婚,一个80后女子,冒充90后,编造悲惨身世,拿“以身相许”当诱饵,骗取单身汉的心和钱。称是贵州人,有过一段婚史,母亲不幸得癌症死
原标题:33岁女子骗婚装纯情少女 骗男子万元终入狱(图)
33岁女子骗婚,一个80后女子,冒充90后,编造悲惨身世,拿“以身相许”当诱饵,骗取单身汉的心和钱。称是贵州人,有过一段婚史,母亲不幸得癌症死去,家中负债累累,如果有人肯出2万元给她救济家里人,她就愿意以身相许。
被告人陈某(女,33岁,杭州人)案发前在温务工,今年8月初,陈某通过微信认识了40多岁的单身汉林某。两人聊天过程中,陈某谎称自己只有25岁,并发了一张假的身份证给林某看。林某信以为真,追问起了陈某的身世,陈某便随意编造谎言,自称是贵州人,有过一段婚史,母亲不幸得癌症死去,家中负债累累,如果有人肯出2万元给她救济家里人,她就愿意以身相许。林某一听,便有了与陈某在一起的想法。没过几天,两人相约见了面。
8月29日下午,两人再次见面时,林某提出发生性关系,陈某则提出要先收到钱才能办事。林某便马上到附近的银行取出了2万元现金交与陈某,当天还带着陈某见了亲戚。当晚,两人发生了性关系。让林某意想不到的是,待他熟睡后,陈某却拿着自己的行李悄然离开了,还在微信上将林某拉黑并拒接来电。次日早上,林某发现自己被骗,报了警。
9月8日,陈某在鹿城区的一个旅馆内被抓获。案发后,陈某退还林某2万元。
在法庭上,陈某对自己诈骗他人钱财的行为供认不讳,称自己很后悔,她还有2岁的小孩需要照顾,请求法庭从宽处理。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
龙湾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网罗天下
频道推荐
智能推荐
凤凰湖北今日推荐
图片新闻
视频
-
滕醉汉医院耍酒疯 对医生大打出手
播放数:1133929
-
西汉海昏侯墓出土大量竹简木牍 填史料空缺
播放数:4135875
-
电话诈骗44万 运营商被判赔偿
播放数:2845975
-
被击落战机残骸画面首度公布
播放数:535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