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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法学教授:庭审实质化或将催生专家辅助人公司


来源:凤凰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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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第六届立丰发展论坛在湖北武汉举行,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瑞华在演讲中认为,庭审方式实质化改革凸显了专家辅助人在非法经营、骗税等案件审理中的重要性,国内或出现专业的“专家辅助人公司”。 陈瑞

12月27日,第六届立丰发展论坛在湖北武汉举行,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瑞华在演讲中认为,庭审方式实质化改革凸显了专家辅助人在非法经营、骗税等案件审理中的重要性,国内或出现专业的“专家辅助人公司”。

陈瑞华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5年9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召开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论证会,就一起故意杀人申诉案公开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听取申诉方和12名社会各界受邀人员的意见,经过两个小时深入讨论,12名评议员对案件处理进行了表决,以11:1的投票结果建议检察机关提起抗诉。这12位评议员中有两位法学教授,其余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业界或基层工作人员,陈瑞华便是与会的法学教授之一。

在27日的立丰发展论坛上陈瑞华说,多年来,庭审形式化的弊端饱受诟病,突出地表现在证人、被害人、鉴定人、侦查人员等不出庭问题上,书面证言在庭审中被广泛应用,法庭调查流于形式,法庭质证难以进行。

所谓庭审实质化,通俗理解即庭前会议不走过场,在法庭调查前先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办案民警到庭作证接受交叉询问,控辩双方平等对抗,法官当庭宣判并详述判决理由。“案件审理必须以审判为中心,解决侦查中心主义、法律监督中心主义、公诉中心主义等问题,维护司法审判的权威性,避免出现冤假错案”,陈瑞华说。对于庭审实质化给律师带来的挑战,例如如何有效参与庭前会议、如何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等,陈瑞华还给现场的湖北律师及法律专业大学生进行了详细解读。

陈瑞华介绍,在涉及环境污染、税务、知识产权等复杂案件的审理中,专家辅助人将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专家辅助人也面临市场化问题,未来或将出现专业的专家辅助人公司。“专家辅助人最大限度地给当事人、辩护律师给鉴定意见发表质证的机会,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防止法庭只听取一个鉴定人的意见,这可以说是我们国家近年来司法改革重大的进步。”

据了解,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了专家辅助人制度。“专家辅助人”是指在某一专业领域方面具有专门的知识或经验,为了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就诉讼中涉及到的专业性问题作出自己的判断,发表自己的见解,帮助审判者对案件事实进行准确认定的人员。

据悉,第六届立丰发展论坛由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主办,系该律师事务所20周年庆活动之一,湖北省法学会、湖北省司法厅、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单位领导、专家、法律专业大学生等共同参加。论坛还就“小产权房买卖合同之效力”“非法证据排除的标准”等热点进行了研讨。

[责任编辑:刘庆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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