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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53家省级部门首次集中晒“三公” 经费预算7.8亿


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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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53家省级部门首次集中晒“三公”今年省本级“三公”经费预算7.8亿力争支出比去年只减不增 各部门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单位万元): 昨天是省政府办公厅规定的省级部门预算公开的截止日。

原标题:53家省级部门首次集中晒“三公”

今年省本级“三公”经费预算7.8亿力争支出比去年只减不增

各部门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单位万元):

昨天是省政府办公厅规定的省级部门预算公开的截止日。截至昨晚11点,53家省级部门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了201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这是我省省级部门首次集中晒“三公”信息。同时,省财政厅公布,2014年省本级(包括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三公”经费预算为787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683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194万元,公务接待费26713万元。

按照有关要求,除按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部门预算的省级单位外,报送省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各单位,都需要通过省政府门户网或本单位网站公开2014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截至昨晚11点,已经有53家省级部门集中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三公”经费预算。另有3个部门暂未公布。

记者梳理发现,已公布的部门中,“三公”预算最多的为省工商局1.19亿,最少的为省政府采购中心37万元。具体项目中,公务用车占三公经费预算大头,其中主要用于运行维护费,40多个部门今年公务车购置费预算为0。

省财政厅表示,将继续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模,确保省本级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规模比上年只减不增。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要求,市、县级政府也要主动公开本级部门预算决算,并在2015年之前公开本级“三公”经费。

预算最多

省工商局1.19亿

所属单位和人员多

公布三公经费预算的部门中,省工商局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925.39万元,成为最多的部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161.40万元;公务接待费为4515.56万元;公务用车费为7248.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6223.8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为1024.55万元)。

省工商局介绍,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不含武汉市)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全省工商系统现有省工商局1个,市、州工商局12个,直管市、林区和县(区)工商局113个,基层工商所803个。另有事业单位373个。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叶青分析说,由于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不含武汉市)实行的省以下垂直管理,所属单位和编制人数多,“三公”经费预算自然要比其他部门高。而且大量执法需要到偏远地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较高。

另外,“三公”经费占部门总预算比例最高的3个部门,依次是省外侨办18.2%、省南水北调管理局12.7%、省商务厅8.2%。

预算最少

政府采购中心37万

因公出国零支出

今年,省政府采购中心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37万元,在已公布三公经费预算的部门中预算最少。今年该单位因公出国(境)费为0;公务接待费为3万元;公务用车费为34万元,全部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

和省政府采购中心同样比较少的还有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今年“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1.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3.8万元;公务接待费为1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20万元。省知识产权局预算也仅为45.55万元。

“三公”经费占部门总预算比例最低的3个部门,是省卫计委0.1%、省地税局0.15%、省地矿局0.46%。

控制最严

公务车购置预算

七成多部门为零

昨日公布的53个部门中,今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0的部门占了七成多。包括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监察厅、省人社厅、省政府法制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外侨办、省文化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民政厅、省环保厅、省科技厅、省水利厅等40多个部门。

有公务车购置预算的部门中,预算最多的为湖北省机关事务局。该局专门为此作了情况说明:湖北省机关事务局其中一项主要职能是负责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和处置工作。

今年省财政根据该局工作职能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专项经费1140万元,主要用于省级领导干部和省直机关各单位的车辆更新。今年实际用于省机关事务局“三公”经费预算为202.01万元,包括公车运行维护费127.99万元、因公出国(境)10万元、公务接待费64.02万元。

此外,省地矿局、省粮食局、省卫计委、省体育局、省国土资源厅、省物价局、省食药监局等13个部门有公务车购置预算,多在18万元至36万元之间。

财政收支情况在官方网站上公开,有利于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便于公众的监督。

但目前各部门公开的事项不够一致。少数部门公布了预算数字,未公布单位编制等情况。建议今后省、市、县级部门可以借鉴中央部门公布预算的模式,统一公开部门职责、预算单位组成、情况说明、名词解释等。公布得越详细越具体,公众才能看得越明白,才知道“三公”经费预算和支出是否合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叶青

[责任编辑:刘慧]

标签:经费预算 部门 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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