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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纪委通报13起典型违纪案例 给予党政纪处分50人


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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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基层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随州市纪委通报13起典型违纪案例 16日,随州市纪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损害群众利益的基层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查处的部分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原标题:基层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

随州市纪委通报13起典型违纪案例

16日,随州市纪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损害群众利益的基层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查处的部分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自去年11月以来,随州市纪委按照省纪委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损害群众利益的基层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市2011年元月以来的所有农村涉财、征地拆迁及干部作风三个方面的信访举报,进行了全面排查,分类整治。

在排查摸底阶段,全市共梳理排查基层信访突出问题236件,其中农村涉财类问题161件,征地拆迁类问题37件,基层干部作风方面问题38件。除原已调查处理的问题外,拟调查的问题共89件,加上调查核实阶段新增的26件,需调查核实的问题共115件。

目前,调查核实阶段已经基本结束,共查结107件,转立案53件(采取“双规”措施调查两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0人,移送司法机关两人;新增的8件问题正在调查处理中。会议通报了13起典型案例。

农村涉财类

一、随县洪山镇界山冲村干部违反财经纪律案。随县洪山镇界山冲村委会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坐收坐支、多发补贴、账外私分公款等问题。2009年至2012年,该村账外坐收坐支共计290702元;村支部书记严仁发与其他四名村干部陈文军、黄道华、丁忠、周先林合伙私分公款、多领补贴共计46534元。洪山镇纪委给予村书记严仁发、财经委员陈文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村副主任黄道华、村聘用干部丁忠、村妇代会主任周先林党内警告处分,并对违纪资金进行了追缴。

二、随县草店镇雨蒙村干部钟光义贪污案。随县草店镇雨蒙村党支部委员、会计钟光义贪污转移支付资金、堰塘承包费、土地补偿款共计44490元。草店镇纪委给予钟光义留党察看一年、撤销村会计职务处分,并对违纪资金进行了追缴。

三、曾都区何店镇社会事务办副主任、城建办主任包益树贪污受贿案。2012年至2013年,包益树利用给村民办理建房审批手续的职务便利,收受贿赂5000元;通过收费不开票等手段贪污公款1.3万元。2014年3月,曾都区纪委对包益树采取“两规”措施,立案调查。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四、曾都区城南新区涢水社区一组组长刘正方侵占集体资产案。2002年3月,刘正方利用职务便利,将收取的用于购买沙地的村民集资款37万元只上交36万元,剩余1万元用于偿还其个人债务。城南新区纪工委给予刘正方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对违纪资金进行了追缴。

五、曾都区何店镇谌家岭村干部违反财经纪律案。何店镇谌家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饶纯光及村会计、村党支部委员饶国义在任职期间,冒领高速公路机井补偿款8500元,贪污集体资产18000元,私设小金库17804元。何店镇纪委给予饶纯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饶国义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对违纪资金进行了追缴。

六、广水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张群、市农业综合开发办财务科长熊小建违反财经纪律案。经广水市纪委采取“两规”措施调查,张群虚列工程款套取国家专项资金共计3867300元,接受企业老板邀请到风景区旅游,涉嫌受贿,现已移送至司法机关处理。熊小建存在借机敛财、涉嫌受贿等问题,现已移送至司法机关处理。

七、广水市蔡河镇灯岗村支部书记陈国栋违反财经纪律案。陈国栋非法占有农户退耕还林补助款12122元,截留挪用国家专项惠农资金共计16100元。蔡河镇纪委给予陈国栋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并对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征地拆迁类

一、随县唐县镇违法占用土地案。随州市康泰粮棉有限公司和随县广利达纺织有限公司是唐县镇政府的两家招商引资企业,均未经批准,违规征地兴建厂房,非法占地共计83787.6平方米。唐县镇党委、政府对上述两家企业的违法占地行为监管不力。随县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该镇党委书记梁晗鹍党内警告处分,镇长刘敬才行政警告处分,分管国土的副书记陈建国、分管招商引资和工业生产的副书记甘军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唐县镇纪委给予北园居委会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刘仁付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随县国土资源局给予唐县镇国土资源所所长郑文革行政记过处分,免去所长职务;给予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执法监察局局长蒋小虎行政警告处分。

二、随县草店镇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沈万清违规交易土地案。草店居委会未经居民大会讨论且未执行招投标相关程序交易七宗土地,涉案总金额达38.4万元。草店镇纪委给予负有主要责任的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沈万清党内警告处分。

三、曾都区南郊办事处柳树淌社区违规违建和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案。南郊办事处柳树淌社区(居委会)违规建小区公共管理用房,并改造别墅出售给非本村组居民。南郊房产服务中心在审查购房者提供的虚假证明时把关不严,导致其换证成功。南郊办事处纪工委给予南郊办事处柳树淌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张正洲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南郊房产服务中心主任肖国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曾都区南郊办事处红山头村党支部书记蒋守然违规处置土地案。2012年7月,红山头村委会违规与刘某、汪某签订了转让集体土地协议书,并进行了公证。2012年11月开始,村民发现该宗土地非法转让,多次集体到市、区、办事处上访,造成不良影响。蒋守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南郊办事处纪工委给予蒋守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干部作风类

一、随县公安机关警察在办案过程中违反纪律案。2012年11月,随县公安机关警察周信步和刘承龙在办理“4·16网络传销案”过程中,未能把好案件证据关,参与伪造证据活动,且在办案公务活动中接受犯罪嫌疑人关系人的宴请,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随县监察局给予周信步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刘承龙行政记过处分。

二、随县厉山镇北岗社区书记、主任汪心发组织干部公款出境旅游案。2012年国庆期间,厉山镇北岗社区书记汪心发带领社区、组干部一行16人赴外省市旅游,支出旅游费用共计73700元。事发后汪心发主动带头退还其全部旅游费用。厉山镇纪委给予汪心发党内警告处分。

目前,损害群众利益的基层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已进入整改处理阶段,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新增基层信访突出问题的查办和责任追究力度,确保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调查清楚。在整改处理阶段,将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对涉案责任人进行分类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以适当形式向信访群众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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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彬]

标签:处分 随州市 典型违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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