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计划3年扶持4万大学生 创业一次性补贴5000元
原标题:大学生创业可享5000元一次性补贴 我省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达43万人,比去年增长了3.3万,达到历史峰值。由于毕业生培养相对滞后,专业、职业素养和市场需求矛盾加剧,就业结构性矛盾加大。据
原标题:大学生创业可享5000元一次性补贴
我省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达43万人,比去年增长了3.3万,达到历史峰值。由于毕业生培养相对滞后,专业、职业素养和市场需求矛盾加剧,就业结构性矛盾加大。据介绍,截至6月23日,我省今年应届毕业生就业率仅69.1%,低于去年同期的70.44%。今年,政府把促进毕业生创业就业列为重中之重。
近日,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发布《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出台“六个方面”的十八条措施,提出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明确到2017年扶持4万名大学生创业的工作目标。
毕业生
服务基层职称评定可放宽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大学生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期满可享受公务员优先招录、国家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等优惠。此次更对职称申请放宽。
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申报职称时,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或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对到市州及以下城市的社会团体、基金会、 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人才服务机构要协助办理落户手续,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开网店可享受贴息贷款
我省计划施新一轮的“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鼓励高校毕业生网络创业,对在电子商务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扶持政策。留学回国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同的创业扶持政策。
参加创业培训可获800-1200元补贴
为将创业教育融入专业教育和人才培养全过程,各高校将开设创业必修课程,纳入教学计划,实行学分管理。按要求,各高校需制定并落实在读大学生休学创业办法。
毕业学年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可按规定享受800﹣1200元/人的创业培训补贴。
自主创业可享5000元一次性补贴
对毕业学年起,3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在湖北省初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3人及以上就业,可按照每个创业实体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自主创业大学生可向工商注册地人社部门申请。
培训后再创业小额贷款可取消反担保
对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或创业项目经信用社区推荐的毕业生,如在湖北自主创业,创业者可向创业地所属社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可取消反担保。政府也鼓励高校、群团组织等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反担保。
从事个体经营的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在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财政贴息。
见习补贴提高为最低工资60%
为支持更多毕业生参加见习,湖北省还计划建立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将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按照现在每月500元,提升为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发放。
从事个体经营可享受直接减免税收
省地税局负责人表示,将施行阳光办税,学生只需向税务部门提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等相关资料,就可以直接减免税收,免除所有后续手续。据透露,今年10月8日,我省将实现同城通办,学生去任何一个点都可以办理免税业务。
企业
小微企业聘用毕业生可获一年社保补贴
为鼓励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凡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企业为毕业生保费金额,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到2015年年底。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
科技型和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2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政府将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符合条件的企业应持有关证明材料,向工商登记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经过人社部门审查、相关单位会审并承诺担保后,由商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吸纳失业大学生每年可减税5200元
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招聘登记失业1年以上且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标准为每人每年5200元。
国企招聘必须公开发布
为鼓励国企多吸纳高校毕业生,我省要求,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除涉密等特殊岗位外,均实行公开招聘,且招聘信息要在县级以上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报名时间不少于7天;对拟聘人员应进行公示,明确监督渠道,公示期不少于7天。
高校
今年起高校将发布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
据透露,我省从今年起,各高校自2014年起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完善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经费拨款、院校设置的联动机制,促进人才培养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关部门要开展产业升级人才需求预测研究,健全岗位需求统计调查制度,适时向社会发布行业人才需求信息,引导高校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探索制定行业岗位标准,促进高校依据市场需求完善专业培养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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