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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红会备灾仓库违规出租3年 回应:系历史遗留问题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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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武汉救灾备灾仓库被违规出租整改三年无果          武汉红会称系历史遗留问题 针对本报月初独家报道武汉救灾备灾仓库被违规出租整改三年无果的报道,湖北省武汉市红十字会今日作出回应,称此事系

原标题:武汉红会出租救灾仓库16年被罚120多万仍未改

“备灾救灾中心”仓库仍由其他公司在对外招租。

红十字会的“备灾救灾仓库”本是储备灾害发生时急需物资的专用场所。但有些地方的救灾仓库并没有物尽其用。

2011年,湖北武汉红十字会也曾被曝以每年10万元的价格将其“备灾救灾仓库”违规出租给一家公司。备灾仓库何以变成商业用地?当时,当地国土部门表示,违规行为属实,立案调查清楚后,讨论如何处置。但是3年过去了,“武汉市红十字备灾救灾中心”仓库仍由其他公司在对外招租。为何违规行为依旧在进行?

救灾仓库成了4S店和羽毛球馆

武汉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注册地址在武汉东西湖区吴家山街二雅路上。同一条路,相隔几百米,就是武汉东西湖区国土资源与规划局。

现在,备灾救灾中心注册地点处有汽车4S店、药店、羽毛球馆等店面,还有人租用其中的一些仓库来堆放货物。但这里并没有“备灾救灾仓库”的影子。羽毛球馆人员和看仓库的人也都表示不知道这里是救灾仓库。

记者在现场看到,这里在用的两间仓库,分别堆着装有地板板材和衣架的纸箱。租户说:“现在要租仓库可以到旁边的4S店找友芝友公司联系,这些房子都是友芝友公司的。他们有很多房,有专门的部门就是搞出租的。”

武汉红会租约一签就是50年

武汉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仓库”使用的是国家专项划拨土地。按照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划拨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而在1998年,武汉市红十字会和湖北芝友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为期50年的合同,该地块以每年10万元的价格出租给芝友公司。此后,1998年到2005年,该地块被友芝友保健乳品有限公司(与芝友机电系同一法人代表)作为“友芝友牛奶生产基地”使用。

2005年,武汉友芝友保健乳品有限公司又将该地块对外转租,先后租赁给数家私营企业及个人经营户使用至2011年。

拖欠行政罚款高达120多万元

同在二雅路上,相距仓库300米,就是武汉东西湖区国土资源与规划局。3年前,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表示,对红十字会在这一块用地的违规行为已经进入调查。那么,3年过去,为何这里仍由其他公司在对外招租?调查结论武汉红十字会是否违规?是否接受处罚?

武汉东西湖区国土资源与规划局执法大队涂队长确认,这属于非法出租。涂队长说:“在划拨用地上面建厂房用于出租,这是不允许的。所以在行政处罚上主要就是针对他的非法出租行为进行处罚,没收非法所得。”

一直负责处理此案的该局执法大队王科长介绍,处罚是没收其非法所得113万元,并且要按这个所得的10%罚款,一共加起来是120多万元。

而执法大队涂队长在接收媒体采访时透露,红十字会并未依该局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办事,也未提出行政复议,只是回应称其经费紧张、非法所得已作善款。

武汉红会回应称是历史遗留问题

昨天,武汉市红十字会官方微博发布消息回应称,近期一些媒体关于“武汉红会备灾仓库违规出租整改三年无果”的报道引发市民关注,此事系上世纪90年代武汉红会历史遗留问题,需要市政府及多家职能单位共同合力解决。

2014年以来,武汉红会一直在努力推进该项工作,积极配合政府部门依法妥善处理,直至问题最终解决。

另据法制日报报道:

针对本报月初独家报道武汉救灾备灾仓库被违规出租整改三年无果的报道,湖北省武汉市红十字会今日作出回应,称此事系历史遗留问题,需要武汉市政府及多家职能单位共同合理解决。

9月5日,《法制日报》视点版以《武汉红十字会违规出租仓库整改3年无果国土部门行政处罚决定成空文》为题独家报道:2011年7月,武汉市红十字会被曝出以每年10万元价格将“武汉市红十字备灾救灾中心”违规出租给湖北芝友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仓库所在地武汉市东西湖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称已立案调查, 但3年后“武汉市红十字备灾救灾中心”仓库依然对外招租的事实。

9月18日13时31分,新浪微博认证为武汉市红十字会官方微博的“@博爱江城”发布消息称:“近期,一些媒体关于‘武汉红会备灾仓库违规出租整改三年无果’的报道引发市民关注,此事系上世纪90年代武汉红会历史遗留问题,需要市政府及多家职能单位共同合力解决。”

“@博爱江城”在博文中还表示,2014年以来,武汉红会一直在努力推进该项工作,积极配合政府部门依法妥善处理,直至问题最终解决,欢迎市民及媒体继续监督此项工作。

今日17时10分许,《法制日报》记者联系上武汉市红十字会办公室仇姓主任,其让记者联系该会宣传部门的刘姓负责人,并提供了对方的办公电话,但该办公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一直负责处理武汉市红十字会违规出租仓库案的东西湖区国土资源和规划管理局执法大队王科长今日向《法制日报》记者透露,当初该局确实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除没收武汉市红十字会的非法所得113万元,该会还需缴纳非法所得的10%作为罚金,共计121万余元。

这位王科长还透露,目前,武汉市红十字会还未就此事向国土部门回应;根据国土部门此前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与收回仓库要同时进行,目前备灾仓库还未收回,武汉市红十字会非法所得113万尚未没收,违法所得10%的罚金也未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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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魏玮]

标签:武汉市 仓库 违规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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