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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人社局回应乙肝报销难题:调研同类城市做法


来源:荆楚网-楚天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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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武汉人社局回应乙肝报销难题如同类城市无需单位申报武汉也能做到 武汉医保政策规定乙肝门诊报销须由单位申报,意味着患者必须向单位公开病情,因担心暴露自己隐私,无奈之下只能放弃医保自费治疗…… ——

原标题:武汉人社局回应乙肝报销难题

如同类城市无需单位申报武汉也能做到

武汉医保政策规定乙肝门诊报销须由单位申报,意味着患者必须向单位公开病情,因担心暴露自己隐私,无奈之下只能放弃医保自费治疗……

——乙肝患者

【声音】

如果因为办理程序使患者“讳疾忌报”,无疑背离了医保政策为病人减负的初衷。

——武汉网友李少茂

要求单位参保人由单位申报,让这项惠民政策打了折扣。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

如果相关部门在制定政策、程序时,出发点能从“方便部门好管”转变为“方便群众好办”,那么易明遇到的烦恼相信会少很多。

——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陈鹤

【数据】

职工参保人中的乙肝病毒携带者约为21万

新政实施至今仅2800余人办理乙肝门诊报销

近日,楚天金报关于乙肝医保门诊报销难题的系列报道,引发多方热议。前日,4位来自武汉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向武汉市人社局递交建议信,再次呼吁取消“单位申报”环节。昨日,武汉市人社局副局长张成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将在近期对其他同类城市做法进行调研,如果多数城市不需由单位申报,“武汉应该也是可以做到的”。

张成仁表示,感谢楚天金报为职能部门和乙肝患者搭建了沟通渠道。他说,在相关报道刊登后,非常重视乙肝患者的呼声,“召集了政策法规处、医保处等几个部门进行研究”,并立即向省人社厅进行汇报。他坦陈,“患者担心(通过单位申报)暴露自己有肝炎,而不敢申报,这种情况是存在的”,但乙肝抗病毒治疗需达到鉴定标准才能办理门诊报销,这也是目前办理人数不足3000的原因之一。

张成仁说,要求单位盖章,并不是为了暴露个人隐私,而是为了规避医保统筹基金的使用风险,避免申报程序的无序化。他介绍,目前武汉市共有26种疾病被纳入门诊重症(慢性)疾病报销范围,已有约22万人办理门诊重症(慢性)疾病报销,医保统筹基金每年度在这一项上的支付额度约13亿元。由于病种多,申报人数多,管理存在一定难度。

“国内其他城市如长沙、合肥、广州等,都不需要通过单位申报,为何武汉需要这道环节?”对于记者的这一问题,张成仁马上提出, 将立即与同类城市的社保部门联系了解,在近期尽快对相关做法进行专题调研,再结合武汉市的具体情况,对百姓呼声进行积极回应,“如果其他城市是这样的(指不需由单位申报),我们可以学习,武汉应该也是可以做到的。”

事件回顾

发“万言信”一年未见回音向媒体求助

从2013年12月,乙肝患者易明(化名)向武汉市人社局上书“万言信”,要求取消乙肝抗病毒治疗门诊报销中的单位申报环节,到昨日,武汉市人社局有了明确表态,在媒体和大众舆论的推动下,易明期盼的事情终于有了积极进展。

而对于相关的数万乙肝患者来说,政府职能部门思考如何让医保好政策更惠民,办理程序如何更便民,体现了转变作风、优化管理、提升服务的积极态度。

2012年10月

乙肝抗病毒治疗纳入门诊慢病报销范围

武汉市人社局2012年10月宣布,将包括乙肝抗病毒治疗在内的16种疾病,纳入该市医保门诊重症(慢性)疾病报销范围,减轻患者负担。

2013年12月

乙肝患者递交“万言信” 呼吁取消单位申报环节

武汉乙肝患者易明,于2013年12月28日向武汉市人社局信访处递交“万言信”(电邮),希望取消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办理程序中,单位参保人员须由单位申报的环节。易明认为,这一环节使得需要进行抗病毒治疗的乙肝患者,因为担心向单位公开病情会受到歧视甚至失业而选择不申报。

去年1月2日,易明收到武汉市人社局信访处的回复邮件,称“来信已转我局医保处,请他们在工作中参考”。

2014年12月

苦等一年无结果乙肝患者求助媒体

去年12月29日,在苦等一年没有盼来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办理程序调整后,易明带着部分乙肝患者的呼声,以及“万言信”,找到楚天金报记者倾诉困惑。

2014年12月

媒体广泛报道引起全国舆论关注

去年12月30日,楚天金报推出报道《乙肝治疗纳入门诊报销,武汉数万患者却纠结不已——报销药费暴露隐私,报还是不报?》,对易明等乙肝患者的心声进行报道。

去年12月31日,楚天金报继续以专题报道,对乙肝医保门诊报销难题进行连续关注。同时,本报报道经新华网、新浪网、中国新闻网、凤凰网、网易等网站转发后,引来多方关注。

2015年1月

武汉人社局回应将调研其他城市做法

今年1月1日,武汉市人社局、武汉市医保中心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办理将探索网上申报等多种办理渠道。

1月5日,4位武汉乙肝病毒携带者来到武汉市人社局,代表乙肝感染者群体递交了一封建议信,再次呼吁取消医保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办理中要求单位参保人员“由单位申报”的环节。

1月6日,武汉人社局回应,将调研其他城市做法,如果多数城市不需由单位申报,“武汉应该也是可以做到的”。

声音

相关职能部门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应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多听民众心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武汉市政府参事叶青

由单位申报改为由个人直接申报,并不妨碍医保现行报销制度运行。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秦前红

如果相关部门在制定政策、程序时,出发点能从“方便部门好管”转变为“方便群众好办”,那么易明遇到的烦恼

相信会少很多。

——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陈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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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魏玮]

标签:凤凰湖北 乙肝报销 武汉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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