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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外出半年家中被蹊跷搬空 房东:房款未结清


来源: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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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买了二手房但没过户女子外出半年被原房主搬“家”原房主称:房款并未到位,房子白住几年 “大白天的,居然有人开着大卡车,从小区住房内拉走满满一车东西,报警后到现在也没有结果,那么明显的事实,难道

原标题:买了二手房但没过户

女子外出半年被原房主搬“家”

原房主称:房款并未到位,房子白住几年

“大白天的,居然有人开着大卡车,从小区住房内拉走满满一车东西,报警后到现在也没有结果,那么明显的事实,难道就没办法帮我挽回损失吗?”昨天上午,新洲阳逻街水映澜湾小区的住户黄女士一脸委屈。说起一个月前发生的事,她愤愤不平。

惊闻:家里被人搬空

黄女士说,2011年2月,她从小区业主罗某手中,购得新洲阳逻街水映澜湾小区7栋3单元201室住房一套。双方约定,罗某已经支付给银行的首付款17万,由黄女士承担,签订合同当天付现金2万元,余款按每月5000元支付给罗某,银行按揭从2011年2月开始,由黄按月支付(1400元每月)。

同年10月,黄女士在物业公司办好装修手续后,对房屋进行了装修,2012年元旦入住。2014年8月,黄女士赴江苏打工,一直未回家,房子也没人照看。

今年6月2日,黄女士回到阳逻,发现房子防盗门无法打开,且有撬过的痕迹,便立即报警。阳逻街水陆派出所接警后赶到现场,叫来物业公司经理叶红兵询问此事。这时一名自称是房产中介的徐姓女子说,罗某通过她们公司将房子卖给了别人,门锁是罗某喊开锁公司更换的。

黄女士说,她存放在家里的物品有:价值15万余元的1300多套保暖内衣,价值7万余元的玉器,价值6800元的金项链一条,价值3800元的钻戒一个。更要命的是,她和罗某签订的购房合同以及2011年2月到2014年7月的所有银行还款单据也不见了。

黄女士给武汉晚报记者提供了几份证明材料,有小区业委会证实她确实购买了这套房子的证明,有物业公司会计承认看过购房合同的证明,还有装修施工的证明。另外黄女士还提供了几张银行打款凭证,收款人为罗某。黄女士说,这几张凭证能证明她一直在按照当初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但最要命的是,这房子居然没有办理过户。

物业:以为业主搬家

昨天上午,记者找到小区物业。

经理叶红兵说,当初黄女士和罗某之间的房产交易,物业并不知情,直到现在,物业费上的名字依然是罗某的。“小区保安看到业主罗某拿着原始购房合同,说要搬家,肯定不可能不放行。”

黄女士在物业公司调取的监控视频显示,今年5月28日16点24分,一辆红色东风大卡车开进小区,车上是空的。17点27分,这辆卡车出小区时,可以看见车内已经装满了东西。黄女士说,这辆卡车上装的就是她房子里失窃的物品。

物业公司会计夏女士则一口否认2011年看过黄女士和罗某签订的购房合同。夏女士说,黄女士之前就租住在小区,大家比较熟,所以当黄女士拿着钥匙,说要装修房子时,她并没有太在意,直接就给办了装修手续。

叶红兵说,物业当初的工作确实存在漏洞,如果将双方买卖合同复印存档,就不会有现在的事情发生了。“严格来讲,如果不是发生这件事,我们都不知道房子已经易主。”

原房主:房款没有到位

罗某一开始并没接记者电话,经记者再三拨打,昨天下午5点多终于接听。一开始,罗某情绪很激动,表示没什么可谈的。在记者安抚下,罗某情绪慢慢平复,向记者倒了一肚子苦水。

罗某说,一开始,黄女士确实说要买他的房子,但是将钥匙弄到手后,约定的款项迟迟不到位。他通过物业公司找过黄女士好几次,但是一直找不到,打电话也没人接。“她说给我打款了,那她拿出证据来,银行方面应该很容易查的。她几乎是免费住了我的房子好几年,现在反而说我的不是,难道她还有理了?”物业的叶红兵经理证实,银行方面确实因为该套房子没按期还款找过物业几次。

罗某说,他将房子挂在网上好几个月,已于6月4日卖出,而且已经过户。刚刚一卖出去黄女士就找上门,这也太巧合了吧?罗某还称,两年前他还因为黄女士没给钱报过警,只是派出所没立案。“我现在已经懒得和黄女士接触了,如果她有什么不满,欢迎她走法律程序。她的东西她随时可以拖走,但前提是,这几年不能白住我的房子,我没找她收物品保管费已经是很客气了。”

民警:走法律程序最有效

负责处理此事的阳逻水陆派出所民警张德文说,接警后,派出所成立了专班,一个多月来想尽办法,但仍无法和罗某面谈。为了尽快找到罗某,他找过罗某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得知一年前罗某就搬走了。在电话中,罗某也承认东西是他拉走的,请黄女士去法院了断。

张警官说,据他们调查,2011年双方交易房产时,黄女士没有一次性将钱交清。现在黄女士能提供的证据有限,只有后期的几张打款凭证。罗某为房款的事找过黄多次,但黄一年多没回家,罗某根本找不到黄。

本月2日下午,张警官专程到新洲区人民法院刑事立案庭沟通此事,下一步怎么处置,就看法院是怎么判定的。“这种事走法律程序最有效,”张警官说。

咦,我的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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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庆庆]

标签:买了二手房 没过户 外出半年 原房主搬家 凤凰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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