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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将对重点排污企业评级 信用不良将影响贷款


来源:凤凰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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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全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今年9月17日,市环保局会同市发改委、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联合印发了《武汉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意在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

为推动全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今年9月17日,市环保局会同市发改委、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联合印发了《武汉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意在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并引导公众参与环境监督,促进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加快建立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机制,并决定自2016年起对全市重点排污单位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办法》规定,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内容分为4个方面,包括污染防治类、生态保护类、环境管理类、社会监督类,共计19项指标;评价方式采取评分制,环保部门根据参评企业的环境行为信息,按照评价指标及评分方法,得出评分结果,确定信用等级;企业环境信用等级分为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良好企业、环保警示企业、环保不良企业4个等级,依次以“绿牌”、“蓝牌”、“黄牌”、“红牌”标示。

《办法》明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采取以下程序:确定参评企业名单,归集企业环保信用信息,初评企业环保信用等级,告知企业初评结果,复核反馈意见,审议确定评价结果,向社会发布评价结果。

《办法》要求,环保部门应针对不同环境信用等级的企业采取激励性或惩戒性措施。如对于环保诚信企业(绿牌),环保部门可优先安排环保资金补助,优先调剂总量指标,优先考虑评优评先,并在银行信贷、环境保险方面给予支持;对于环保不良企业(红牌),环保部门要督促企业整改环境问题,暂停审批环保资金补助,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建议银行机构不为其新增贷款或逐步压缩直至退出贷款,保险机构提高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率。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由市环保局统一指导、分级开展,由市、区两级环保部门按照管辖权限分别组织实施各自监管企业的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市重点排污单位2015年度环境信用评价结果预计将于明年6月向社会公开发布,并在武汉市社会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诚信武汉”网站上公示,广大市民朋友到时可通过查阅相关政府网站了解评价结果。(通讯员:鄢祖海)

[责任编辑:王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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