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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两年内5亿元支持现代服务业 获中国名牌奖50万


来源:荆楚网-楚天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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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两年内,5亿元支持襄阳现代服务业 昨日,记者从商务部门获悉,《襄阳市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若干意见》正式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从目前到2015年,全市每年将对重点支持的现代服务业给予5亿元财

原标题:两年内,5亿元支持襄阳现代服务业

 

昨日,记者从商务部门获悉,《襄阳市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若干意见》正式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从目前到2015年,全市每年将对重点支持的现代服务业给予5亿元财政补贴和资金奖励。

据了解,襄阳市规划的现代服务业领域主要包括现代商贸、现代物流、金融保险、信息服务、商务服务、科技服务、文化产业、旅游业等。规划确定,到 2016年,服务业增加值力争达到2200亿元,占GDP的比重为36%;到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达到4000亿元以上,占GDP的比重为40%左右。

商业街

国家级特色商业街可奖80万

为鼓励发展现代商贸业。对大型商业综合体的自持物业部分,自运营当年起,按其缴纳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前两年100%,后3年50%给予奖励。

同时,大力发展特色商业街区和商业示范社区。对新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特色商业街区的,分别给予80万元和30万元的资金扶持;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商业示范社区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资金扶持。

会展机构

展会项目可奖50万

目前,本市还没有一家国际国内知名品牌的会展机构,为吸引国际国内知名品牌的会展机构落户本市,《意见》规定,对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会展机构,从运营当年起,按其缴纳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前3年100%、后3年50%予以奖励。

同时,对在本市举办国际性、全国性、区域性展会的承办机构给予一定补贴,展位数为100至200个的,每个展位补助150元;展位数为200至 300个的,每个展位补助200元;展位数为300至400个的,每个展位补助250元;展位数超过400个的,每个展位补助300元。

同时,对引进省以上(含省级)的展会项目,免收市本级政府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并按展位数给予奖励,其中展位数达到200个以上的,给予引进展会的机构20万元奖励;每增加100个展位再给予10万元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

服务业龙头

“中国名牌”可奖50万元

为大力支持在本市注册的上市公司整合资源。对在本市注册的上市公司整合市外资源,且在本市缴纳税收的,自缴纳税收当年起,按其新缴纳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前3年100%、后3年50%给予奖励。

对跨国公司、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100强在本市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财务中心、营销中心的,自运营当年起,按其缴纳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前3年100%、后3年50%予以奖励。

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中国名牌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湖北省著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获得湖北名牌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物流业

5A企业可奖20万

为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对新评定为国家3A、4A、5A级的物流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被评定为市级和省级重点(示范)物流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设立的物流配送中心、大型仓储物流、期货交割库、产权交易所等,自运营当年起,按其所缴纳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前3年100%、后3年50%予以奖励;对新建的总投资5亿元以上(不含征地费),且当年投资两亿以上的专业物流园,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贷款贴息,贴息时间3年,单个项目当年补助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

行业发展

制定国际标准可奖20万元

服务业企业有一定的规范标准,才能长远发展。为引导企业发展,政府对承担制定(修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级地方标准或技术规范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成功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实物标准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标准创新贡献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奖励;对获得省标准创新贡献将一、二、三等奖的单位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4A级、3A级、2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称号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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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邓兰天]

标签:企业 展位 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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