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湖北出台高速服务区经营规范 要求商品质价相当


来源:长江商报

人参与 评论

昨日,省交通厅对外宣布,制定出台12条标准,规范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经营。 省交通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出台的12条服务区标准,包括服务区开通、收费、餐厅、加油站等方面。对于被诟病的天价收费问题,意见中提

昨日,省交通厅对外宣布,制定出台12条标准,规范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经营。

省交通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出台的12条服务区标准,包括服务区开通、收费、餐厅、加油站等方面。对于被诟病的天价收费问题,意见中提到,出售的商品应坚持明码标价、质价相当、定价合理原则,统一公开服务内容、标准、价格。严禁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服务区提供短暂休息、停车、饮用水供应、公共厕所等公益服务不得收取费用。不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商品。

省高管局负责对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进行行业监管与指导。对各服务区经营、管理、服务情况进行暗访、检查,聘请司乘人员、行评监督员、第三方评议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评议,确保社会市民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对不符合要求的,省高管局可以采取约谈、通知等形式,责令经营方及时整改到位。

意见中还明确提出,各高速公路要在服务区明显位置,向社会公布统一受理举报投诉的电话96576、信箱和电子邮箱,对收到的举报应当登记并及时核实处理。

对于对外承包经营的服务区,采取招投标方式,实行服务质量保证金制度。对服务区经营方及从业人员实行动态考核并建立诚信记录档案。对社会反响恶劣、且拒不改正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纳入“黑名单”。

相关新闻:

标签:服务 经营 商品

人参与 评论

凤凰湖北今日推荐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