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定责偏袒“弱者” 行人闯红灯有“潜规则”护航
图为汉阳钟家村路口,闯红灯的行人让汽车行路难。 图为汉阳钟家村路口,红灯亮了,行人照样通行。 图为汉阳钟家村路口,行人、电动车闯红灯。
图为汉阳钟家村路口,闯红灯的行人让汽车行路难。
图为汉阳钟家村路口,红灯亮了,行人照样通行。
图为汉阳钟家村路口,行人、电动车闯红灯。
理想:小学生赞“严管”行人
现实:闯红灯者理由一大堆执法:交警坦言“管不住”法规:有法可依但执行难
昨天,本报记者再次深入武汉三镇各街头探访行人闯红灯的心理,并从多名一线交警那里了解到,从2008年起,就有十余条法规条文可处罚和约束行人的交通违规行为,但一直难以得到有效执行。同时又因为事故定责的实际操作中更偏向行人和非机动车,间接导致行人对闯红灯无顾忌。
昨天,解放小学五年级1班的班主任何林轩说,看到自己的班级发起的调查连着两天上了报纸,孩子们都高兴疯了,几乎人手一份《武汉晚报》,还发动亲友“抢购”。“坚决不闯红灯了!”在实地“蹲守”后,当时孩子们就自觉作出了承诺。
学生张世豪说:“过去我认为,闯红灯不要紧,只要不出事就可以。通过那天的‘执勤’,我知道了,没有事也不能闯红灯,因为这是法律规定的,我们都要守法才对,我认为遵守交规并不难。”
闵涌奇也说,他那天在十字路口时,有一辆车子左转弯,拐得太急了,差一点轧到他,后来一位交警让他站得靠后一些,防止意外发生。“不少闯红灯的人也是的,看起来像有急事。赶路的人都太着急了,希望他们能慢一点。”
一些同学赞成外国的“严管政策”,希望能对闯红灯的行人和电动车作出一定惩罚,程雄斌就说:“看到这么多闯红灯的,我真希望国家制定严厉的法规,狠狠罚他们,让他们不敢闯红灯。人的生命不能开玩笑啊!”
李莹莹则大胆地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交警可以在路口安装一块显示屏,循环播放交通事故的案例,让大家看了害怕,不敢闯红灯。”她说,车祸现场太震撼了,教育警示意义最强。
更多的同学们,则是想用自己的力量,影响他人。袁晨说:“通过这个活动,我更加知道遵守交规的重要了。回家我还要告诉我的父母亲戚,都要遵守交通规则。”
班主任何林轩说,“其实我们老师平时就经常教育孩子们不闯红灯过马路,如今孩子们参与调查后更是认同这一理念,已经成为我们班的一条新班规了。”
现实:闯红灯者理由一大堆
“红灯停,绿灯行”,这一交通规则几乎人人知道,可现实是行人闯红灯司空见惯。昨天下午,记者走上三镇街头,在几个繁华路口随机询问了几位闯红灯的市民,他们对自己闯红灯的行为都有一番说辞。
昨天下午3点,在汉口解放大道香港路口,记者看到:当有人带头闯红灯时,很快后面就跟着多名市民一块通行。记者问一名年过六旬的奶奶,为什么不能等绿灯亮了再走?老奶奶称:别人都闯红灯走,也不见有人管,那我也就跟着走了。
下午4点钟,汉阳大道阳新路路口每当红灯亮起时,灯杆上的喇叭里都会传出提醒话语“红灯亮了,请行人和非机动车停下等候。”但多数人不会理会红灯,一名中年妇女左右观察了一下后,便闯红灯横穿马路。
记者上前询问中年妇女,为何不能等几秒钟再走呢?该中年妇女称:“我没觉得闯红灯会怎么样,只要路口没有蛮多车,大多数时候我就闯过去了,也没有出过事。”
下午4点半,在汉阳钟家村十字路口,红灯刚亮,一位骑电动车的青年妇女便迫不及待地加速闯红灯通行,一辆轿车赶紧刹车避险,轿车司机伸出头来骂了一声“找死啊!”
这位妇女说,自己要急着回家接孩子放学,红灯有时长达1分钟,太难等了,忍耐不了也就顾不了那么多了。只要看到前面的绿灯快变成红灯了,我一般都会冲过去,经常是冲到路中间时绿灯已经转换成红灯了。
记者发现,几位闯红灯的市民都说自己是急性子,为了赶时间风风火火赶路,除了实在没有条件通过路口外,哪怕只要有一丁点机会,也要闯红灯过马路。
多次采访后,记者发现,但凡闯红灯的人被拦下后,均可找出一堆借口,被问及怕不怕被罚款时,多数人都会反问:“过个马路还罚款?”
执法:交警坦言“管不住”
街道口警长付敬忠说,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的危害,几乎每个市民都知道,但很多人做不到遵守规则,这说明大家的安全意识淡漠,说得严重些,是不把自己的生命当回事,同时也是对别人不责任。因为你随意乱穿,会影响正常行驶车辆的安全。国内有些兄弟城市已经在对行人乱穿处罚20元。其实武汉早就这么做过,但效果一直不好,原因是行人不配合、不服从处罚。
中南路口交警杨胜喻说,一个路口,多个出口,而执法的民警和协警就那几个人,又管车、又管人,如果去对闯红灯的行人罚款,遇到配合的,还简单,若遇到不配合的,还会引起行人不满,甚至不少人帮着说话。他们确实曾经处罚过行人, 遇到谩骂是轻的,重的还有人动手,没有过硬的手段,几乎进行不下去。“遇到司机违法,我们可以扣车、扣证,行人不配合,你能怎么样?”
中南路口警长柳明珠说:“尽管国内很多城市已经在对闯红灯的行人罚款,但我觉得对行人的闯红灯行为,教育还是不能少,比如,在路口开辟一块场所,现场让乱闯者看交通法规宣传片,现场发给他交通法规,让他认真念读一遍,然后带回家去,让家人学习。”
法规:有法可依但执行难
现行的交通法规中有没有条文对行人的处罚和约束呢?记者昨天请教了武汉市交通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陈骥,他告诉记者,从2008年开始,我国、我省修改、颁发的交通法和实施办法中均涉及了对行人的处罚和约束,武汉市也曾多次试行处罚行人,但市民不配合,执行难度过大,“司机闯红灯可以罚分、扣证、扣车,但行人闯红灯就不行,我们很多交警在处罚行人时被对方抓破了脸,撕破了衣服,执法太难了!”
记者随后查阅法规得知,目前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适用与交通管理,它们中一共有10余项条文可以对行人违规进行罚款处罚。
但记者也看到,其中法定的罚款额度最高为50元,而对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的处罚仅为10元。
诱因:事故定责偏袒行人
昨天,记者也与武昌、江汉、汉阳等三个区的一线执勤交警进行了交流,采访中得知,在具体的事故定责操作中,交警方一般是更倾向于保护行人和非机动车。
例如,在实际操作中,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交通事故完全是因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造成的,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的规定,机动车一方仍需承担事故损失10%的赔偿责任。
汉阳区一位从业20年的老交警介绍,早在上世纪90年代末期,武汉市曾有一段时间严格区别行人责任和机动车责任,被民间冠以“撞了白撞”的恶名,但通过媒体将这一新定责办法广泛告知市民后,行人的自觉性确实高了。
但实行一段时间后,民间要求增加斑马线,要求改进规划不合理之处的呼声越来越强,但规划和相关管理方难以一一兑现,加上又有法学界专家称这样的做法是漠视生命,这个规定最终被取消了。
然而,这十多年来,越来越多的市民了解到,人与车撞了后,无理也可争出三分理,又加上那些超标电动车还没有被划为机动车管理,行人和电动车的违章行为实际上是得到了法律的“保护”,这也是导致行人乱闯红灯的法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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