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黑客帮船只“插队”被抓 非法获利4万余元
2013年04月12日 10:58
来源:三峡宜昌网-三峡商报 作者:向晨
通关过卡,本应先来后到,家住城区的李某(化姓)却利用工作之便收取费用,非法侵入长江水上GPS应用系统,通过伪造到泊信息,帮助不愿等待的船只插队过闸。昨日,宜昌市首例“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在伍家法
通关过卡,本应先来后到,家住城区的李某(化姓)却利用工作之便收取费用,非法侵入长江水上GPS应用系统,通过伪造到泊信息,帮助不愿等待的船只插队过闸。昨日,宜昌市首例“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在伍家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面对即将到来的法律严惩,李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一技之长反成失足之便
2007 年,拿到函授专科文凭的李某应聘到大连某航运科技有限公司宜昌办事处,从事船舶报闸GPS安装与售后工作,这一干就是3年多,其间,掌握了一套熟练的GPS安装维修手艺。2011年,该公司撤销了宜昌办事处,因为不愿去外地上班,李某辞职后,便拿着公司下达的授权书,继续在宜昌从事船舶报闸GPS的维修工作,而公司当初配发给他的专用电脑及程序软件并未收回。
“在长江航运船舶过闸调度指挥中,通过GPS终端进行远程过闸申报是主要手段,但有时计算机出现故障或GPS维修时,会导致无法正常申报,船方为了节省时间和费用,就会找我们帮忙申报,再维修GPS。”李某回忆说,当初公司配发的软件中,有一款就是专用于紧急情况下,帮助船舶申报过闸计划的。
由于当时恰逢10月,下水船舶多,过闸需要等待的时间较长,知道这款报闸软件的有些船主便借口GPS有问题,找李某帮忙报闸。不久,一传十十传百,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了李某帮人插队的“一技之长”。
利益诱惑错误路上越走越远
几十元、200元、500元、近千元……随着市场需求的增大,船方给的酬劳越来越多,当初与人方便的举动逐渐演变成了李某非法牟利的手段。“比如船舶还在重庆,等船行驶到报闸范围内再正常申报,需要等3、4天才能过闸。但通过软件,侵入长江水上报闸和到泊系统后,信息系统就能自动生成一个经纬度位置为秭归县三峡坝上距三峡大坝8公里多的到泊信息,并发送到申报信息系统,显示船只已到过闸范围内,提前‘插队’,这样船只到闸后不用等待,就能直接过闸了。但这其实是一条假信息,实际情况是船舶并不在该方位。”据李某交代。
此后,每逢客户有需求, 李某便在家中利用公司当初配发的专用电脑和程序软件,伪造船舶GPS信息,帮助船舶进入长江水上GPS应用系统,插队过闸,从中牟取非法利益。直到2012年11月,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统计发现,仅10月份就有60多艘船舶在同一经纬度实行过闸申报及到锚确认,不符常规,而且有未经授权的个人非法伪造数据入侵系统,李某的违法行为才败露。经调查,2012年3月至11月期间,李某通过伪造船舶到闸信息,共为54艘货船非法提前申报过闸计划,非法获利43110元。
庭审现场流下悔恨泪水
2012 年11月,李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在昨日的庭审现场,面对检察机关公诉及种种证据,李某当庭认罪,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一直以来,我都以为公司给的软件是正规合法的,也没有意识到自己无形之中已经犯了罪。现在才明白,自己的行为不仅给其他船方造成了损失,也给长江通航秩序造成了影响。”“随着网络发展, 现在网络犯罪日渐增多,不仅隐蔽性高,形式也日益多样化。而李某是宜昌首例犯‘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人。”据案件承办人谭必荣介绍,在2009年公布的《刑法修正案(七)》中,新增了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条款,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防事务、国防建设等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法规,李某通过违法行为非法获利超过25000元,情节属特别严重,可能将面临3-7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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