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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公安交警查获首起酒驾营运车辆违法案件


来源:湖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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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通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九宫山中队在执勤时查获客车司机王某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一起重大交通安全隐患,这也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通山县查获的首起酒驾营运车违法案件。

近日,通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九宫山中队在执勤时查获客车司机王某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一起重大交通安全隐患,这也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通山县查获的首起酒驾营运车违法案件。

5月1号下午1时30分许,通山县洪港镇某客运公司司机王某在家中吃饭时,和亲戚喝了一点白酒和一瓶啤酒。3时整,王某驾驶“洪港至通山”的客车从通山县洪港镇出发并沿路搭载乘客共29人,当客车行驶至九宫山镇沙垅路段时,被正在执勤的通山九宫交警中队民警及时查获。

经交警部门依法调查和送检,王某血液酒精含量为每毫升0.62毫克,属于饮酒驾驶。目前,王某已经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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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镝]

标签:违法 通山 营运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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