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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一村官挪用公款3600万买理财产品 3天获利6000万


来源:荆楚网-楚天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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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襄阳高新区一村官挪用土地征收补偿款获刑4年半 高新区米庄镇某社区副书记杨某,挪用土地征收补偿款36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短短3天获利6000余元。近日,高新区法院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杨某有期

原标题:襄阳高新区一村官挪用土地征收补偿款获刑4年半

高新区米庄镇某社区副书记杨某,挪用土地征收补偿款36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短短3天获利6000余元。近日,高新区法院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4年半。

杨某原是高新区米庄镇某社区副书记、报账员。2011年10月,杨某负责该社区土地征收补偿款、过渡安置费管理和发放工作。当月14日,他挪用补偿款、过渡安置费共3600万元,购买了某银行的理财产品。当月17日,理财产品到期后赎回,杨某获得收益6065.75元。

高新区法院审理认为,杨某身为基层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杨某曾主动向领导交代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其挪用时间仅3天,且未造成经济损失,案发后主动将非法获利6000余元上缴国库。法院据此从轻处罚,判处杨某有期徒刑4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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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舒鸿吉]

标签:理财产品 挪用公款 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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