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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试水自然灾害保险 政府出资应对11种天灾


来源:长江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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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日前在全省率先建立自然灾害风险分担机制,由政府出资购买政策性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发生暴雨山洪、冰雹大风、地质灾害等11种自然灾害所造成人身伤害、房屋财产损失均可获得保险理赔

据新华社电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日前在全省率先建立自然灾害风险分担机制,由政府出资购买政策性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发生暴雨山洪、冰雹大风、地质灾害等11种自然灾害所造成人身伤害、房屋财产损失均可获得保险理赔。

夷陵区政府出资176万余元,为区内农业户籍人员、农村居民住房、灾害风险区域内的道路桥梁购买保险。具体投保标准为:农村住房保险费(含家庭室内财产保险和道路桥梁、泥石流灾害保险)按每户10元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为每人1元。因自然灾害农村居民住房倒塌的赔偿每户1万元,住房受损的最高每户赔偿3000元,家庭财产受损的每户赔偿1000元。因自然灾害造成人员死亡的每人赔偿3万元、因灾致残最高3万元。保险区域内道路桥梁受损的最高赔偿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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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镝]

标签:宜昌市夷陵区 政府 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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