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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总工会:因高温缩短工作时间不得降薪


来源:三峡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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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市总工会对“职工防暑降温”定要求——因高温缩短工作时间不得降薪 宜昌市总工会29日下发《关于认真做好职工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规定企业不得以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职工工资

原标题:市总工会对“职工防暑降温”定要求——因高温缩短工作时间不得降薪

宜昌市总工会29日下发《关于认真做好职工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规定企业不得以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职工工资和奖金。

通知要求,要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地各单位工会要针对夏季高温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对夏季劳动保护重点企业,特别是工程建设施工、危化品生产运输、高空作业和较多粉尘等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对存在的安全卫生隐患和突出问题,要督促企业加以解决。

督促企业落实防暑降温措施。各级工会要严格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要求,督促企业认真落实防暑降温各项措施。落实防暑降温经费,及时发放防暑降温用品和高温津贴;配备必要的通风降温设备,改善职工夏季生产生活条件和作业环境;合理安排职工夏季作息时间,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露天作业,不得以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职工工资和奖金。

广泛开展“送清凉”活动。对高温、露天作业等防暑降温重点岗位、工地的职工进行走访慰问。对损害职工劳动安全健康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改进意见,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及时向上级工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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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魏玮]

标签:职工 企业 缩短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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