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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势汇能谋鸿图 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


来源:汉网-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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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聚势汇能谋鸿图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 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是湖北省唯一一个、全国第十七个综合保税区,2011年8月29日由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今年1月15日,一期围网顺利通过国家十部委联合验收;6

2、贸易政策

除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外,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

3、保税服务政策

(1)区内保税存储货物不设存储期限。

(2)区内加工企业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管理。

(3)区内企业之间货物可以自由流转。

4、外汇政策

进出境货物不办理外汇核销手续,进出区(境内区外)货物可用外币或人民币结算。

5、检验检疫政策

(1)检验检疫机构对境外入区的可以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实施检验和监管,对外商投资财产按照规定进行价值鉴定,对未处理通关手续的货物不实施检验。

(2)区内企业从境外入区的仓储物流货物以及自用的办公用品、出口加工所需原材料、零部件免予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3)应检物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非综合保税区(不含港澳台地区,以下简称非综合保税区)入区时,不需要办理海关通关手续的,检验检疫机构不实施检验检疫。

(4)从区内输往非综合保税区的应检物,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不实施检疫。对于属于实施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和商品检验范围的,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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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道玲]

标签: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 税务 国务院批准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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