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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英:中国最具争议女富豪 因非法集资诈骗被判死刑


来源:凤凰网湖北频道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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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原始积累:美容和娱乐城起家 吴英,1981年5月20日出生,金牛座,生长在浙江东阳的一个农民家庭。据悉,在她只有十多岁的时候,有人欠了她父亲百万元工程款,打起了官司。没读完技校,吴英就辍学去姑姑的

资本原始积累:美容和娱乐城起家

吴英,1981年5月20日出生,金牛座,生长在浙江东阳的一个农民家庭。据悉,在她只有十多岁的时候,有人欠了她父亲百万元工程款,打起了官司。没读完技校,吴英就辍学去姑姑的美容院学美容技术,后结识了丈夫周红波,一起开了家女子美容院(一生美美容美体沙龙)做起了生意。之后因发展需要在西街开设了贵族美容美体中心,当时几年“羊胎素”项目帮她挣到了不少钱。紧接着,她又开出了东阳最大的足浴店千足堂。“嗅”到了汽车租赁业商机,她就利用原先积累的资本一口气买下了十多辆车。“韩流”袭来,她又开出了韩品服饰店。此后,她又接收了喜来登娱乐城,成了娱乐城的老板娘。

吴英在这些涉猎的行业中,挣到了自己的第一桶金。除了有形的财富,更重要的是,吴英积累了丰富的人脉

关系,她的客户几乎都是当地最有财富的一批人。有句话说,要想成功,就要和成功的人在一起。而吴英在与这些成功人士的耳濡目染中,逐渐锤炼了自己的商业禀性。个性豪爽的吴英“知交天下”,在与这些形形色色的朋友相处中,非常有心地吸收到了许多很有价值的商业信息。最重要的是,与许多普通人对商业信息“一听了之”不同,吴英只要耳朵边刮过这样的商机,就会马上去做。有时打个电话,就做成了一笔生意。2000年后,吴英捕捉到了一个很大的商业机会——投资房地产。在当地和全国很多城市的楼市,吴英都有过涉及。住宅、商铺,吴英都炒过。

到2004年,吴英在服务业和商贸业中完成的原始积累得到了成倍的膨胀。然而,期货市场才是她真正的创业实验田,在这里她的财富得到最大程度放大的。同时吴英广泛的人脉关系再一次发挥了作用,在朋友的引领下她了解了期货市场的“光明钱景”。而吴英在商贸界的摸爬滚打,也让她这个期货的“门外汉”,比业内一些专家更清晰地看到其中巨大的机会。在期铜的连续暴涨中,吴英的财富成几何级数增长。

从服务业、商贸业,到房地产、期货,吴英几乎踩准了几年中最漂亮的商业节奏,其财富积累也因此插上了翅膀。 从2001年到2005年,吴英自有的生意做得有声有色,美容店、喜来登俱乐部、千足堂足浴、韩品服饰店,按她之后自陈,身家有2500万元。

创建本色集团:扩张巅峰期

从2006年开始,本色集团身影渐现。2006年3月起,吴英在东阳注册成立了12家以本色命名的实业公司,涵盖商贸、地产、酒店、网络、广告等众多领域。其中,浙江本色控股集团公司,注册资金达5000万元,吴英本人出资4500万元,另500万元以吴英妹妹吴玲玲的名义出资。4月,在东阳成立本色商贸有限公司,并租赁7000平方米的房子准备做家居商场;在湖北成立荆门信义投资担保有限公司。5月,成立汽车美容公司。7月,成立洗衣店。

8月,成立本色广告公司、酒店管理公司、洗业管理服务公司、电脑网络公司、装饰材料公司、婚庆公司。9月,成立本色物流公司。2006年12月,吴英以本色集团名义,一次性申请注册了“吴英”、“巾帼英雄”、“穆桂英”3个商标。

2006年10月27日,杭州某报的长篇报道,首次将吴英推到聚光灯下。“2亿元现金买下东阳世纪贸易城三层700多间铺面;500万元捐助东阳的光彩事业;一次购入高档汽车20多辆;部门经理年薪50万-100万元、保安月薪2100元”虽然报道所述有不少只是传言,但当时只有25岁的吴英就此以“神秘富姐”的形象,一夜成名。

吴英的迅速暴富以及其张扬的个性立刻引来各方的非议。其中对她原始资金来源的质疑尤为强烈,纷纷质疑吴英傍大款或者洗黑钱得来了原始发展资金。而吴英将其神秘发家,归结为做美容、炒房和炒期货3个阶段,并称“资金主要来源于期货”。“这些钱如果有问题,我有勇气承担起这个责任。”

2006年,媒体曝光吴英的总资产达38亿元,吴英当位列2006年胡润百富榜第68位,女富豪榜第6位。同时其极为张扬的个性作风引起了极大争议。

2006年12月,在外界风传吴英和她的本色集团遭遇资金危机的关键时刻,吴英突然神秘失踪了。8天后吴英终于重新现身,她声称自己是被人绑架了。这次绑架最终因缺乏证据未被公安机关证实;她在失踪8天后的重新现身也未能化解本色集团的这次资金危机。

入狱:非法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死刑

2009年12月18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2010年1月,吴英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11年4月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始二审吴英案,吴英所借资金究竟系用于正常经营活动,还是个人挥霍挪作他用,将成为判决的关键。

2012年1月18日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一案进行二审判决,裁定驳回吴英的上诉,维持对被告人吴英的死刑判决。

2012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未核准吴英死刑,该案发回浙江高院重审。

2012年5月21日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重新审理后,对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案作出终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2012年11月27日,两起和房产相关的吴英"案中案"在浙江金华中级法院开庭重审。吴英的父亲吴永正再度替女儿喊冤说,这两个案子都是吴英的债权人做的局。两起案件可用"光怪陆离"来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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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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