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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一男子挥斧抢走17条金项链 路人狂追夺回(图)


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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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持斧劫匪抢走17条金链 见义勇为路人狂追夺回          抢劫男子获刑15年 图为:作案现场监控截图 崇阳男子吴某,因无钱偿还赌债,便冲进一家金店,抢走17条金项链后夺门而逃。此时,金

原标题:持斧劫匪抢走17条金链 见义勇为路人狂追夺回
          抢劫男子获刑15年

图为:作案现场监控截图

崇阳男子吴某,因无钱偿还赌债,便冲进一家金店,抢走17条金项链后夺门而逃。此时,金店老板的同乡王先生正好看到这一幕,他奋起直追,直到劫匪扔掉这些项链。

昨日,记者获悉,嫌犯吴某因犯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

 头盔男挥斧抢金店

48岁的王女士是崇阳县一家金店的员工,2012年10月19日的一幕让她至今心有余悸。当日中午,金店内只有王女士和一名女同事值班,突然,一名戴着头盔、穿着雨衣的男子推开玻璃门,迅速冲到男式黄金首饰玻璃柜前,大喊一声:“莫动!抢劫!”

只见这名戴着白手套的男子从包内掏出一把斧头,朝玻璃柜台狂砸,砸出两个窟窿后,快速伸手将黄金项链塞进包里。

王女士意识到是抢劫,准备向外示警,男子朝她的方向猛劈一斧头,大吼一声“莫动”,随后男子冲出店门逃跑。

王女士说,该男子操着崇阳口音,手脚麻利,从推门进来到得手后逃出,只有短短几十秒的时间。报警后,王女士和同事数了数,发现该男子抢走了17根金项链。

勇同乡追回金项链

此时,金店对面的一家服装店里,39岁的浙江省临海市人王先生看到了这一幕。王先生是金店老板的同乡,在崇阳县城开一家火锅店,两家彼此熟悉。

王先生准备顶住店门,不料劫匪持斧向他猛砍,王先生躲避时,劫匪乘机逃出。王先生转身,在劫匪背后猛追,边追边大喊“有人抢劫”。

王先生边追边喊,惊动了不少路人,前面猛逃的劫匪有些不安。王先生追了数十米后,劫匪突然扔掉装金项链的包和手中斧头。

据事后回忆,王先生当时本想再追,谁知劫匪突然掏出一把枪,将枪口对准他。王先生不得不停下脚步,劫匪扭头逃走。

王先生捡起被抢的金项链和斧头,回到金店。

劫匪23小时落网

据介绍,案发后,崇阳县公安局迅速成立侦破专班,全力缉匪。省公安厅、咸宁市公安局也高度重视,派警力支援。

经过23小时奋战,2012年10月20日上午11时许,当吴某在家门口出现时,守候在附近的民警一跃而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其抓获。

吴某随即交代了抢劫金店的罪行。他说,自己欠下5万元赌债,面对债主苦苦纠缠,他想抢劫金店赌一把。随后,吴某多次骑摩托车到县城踩点,经过反复观察,他选定了这家金店。

10月19日中午12时许,吴某驾驶其弟的黑色踏板车,携带事先购买的钢珠手枪和斧头,用雨衣和头盔伪装后,趁店内人员较少时入内抢劫。

在王先生追回金项链和斧头时,吴某并未跑远,他逃到一偏僻处,将外套脱下,并包住钢珠枪丢在巷子围墙边,又返回现场,趁大家围观现场时,悄悄将踏板车骑走。

经鉴定,吴某所抢劫的17条金项链重946.32克,价值33万余元,其携带的钢珠枪能够正常发射6毫米钢珠,具有致伤力。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吴某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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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魏玮]

标签:男子 抢走17条金链 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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