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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施工致3人死亡 随州“9·28”事故被告被判3年


来源:荆楚网-楚天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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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违规施工作业导致三人死亡 随州“9·28”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案二审宣判近日,市中院对某化工厂“9·28”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案作出终审判决,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这起历时近一年的安全生产责任

原标题:违规施工作业导致三人死亡 随州“9·28”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案二审宣判

近日,市中院对某化工厂“9·28”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案作出终审判决,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这起历时近一年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案终于尘埃落定,被告人汪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去年9月28日,位于曾都经济开发区的某化工厂发生了一起安全事故,生产化肥的搅拌罐突遭启动,致使在罐内作业的3名工人死亡。去年11月15 日,市政府“9·28”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作出的“9·28”机械伤害类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调查报告认定:汪某作为造粒工未经授权、未经现场查验和清点,严重违章违规操作,擅自启动生产设备,导致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今年5月17日,曾都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汪某在生产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擅自、越权开启生产车间生产设备,造成3人死亡的重大伤亡事故,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3年。被告人汪某不服一审判决,向市中院提出上诉称:其按生产工作程序进行操作造成重大事故,属于过失行为,公司对三位死者的亲属已经赔偿,一审判决量刑过重,请求减轻处罚。

鉴于本案影响大、关注度高,市中院主审法官陈赤锋认真查阅卷宗材料,先后多次前往案发公司、被害人家里,并向市安监局了解各方对本案的处理意见。后经市中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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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潘高峰]

标签:生产 作业 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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