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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不能自理子女不愿赡养 湖北7旬老人状告八子女


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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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庭审现场 原标题:老人生活不能自理 五子三女不愿赡养图文:母子九人对簿公堂 法院为老人讨公道 膝下虽有五子三女,却无一人护理和照顾高堂,老人因中风生活不能自理,也少有子女照顾。无奈之下,年近8

图为:庭审现场

原标题:老人生活不能自理 五子三女不愿赡养

图文:母子九人对簿公堂 法院为老人讨公道

膝下虽有五子三女,却无一人护理和照顾高堂,老人因中风生活不能自理,也少有子女照顾。无奈之下,年近80岁的李婆婆将八子女一并告上法庭。近日,丹江口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八子女每人每月付给老人300元赡养费。

婆婆状告子女不行孝

现年79岁的李婆婆,家住丹江口市浪河镇代湾村5组。她与丈夫张爹爹婚后共生育五子三女,夫妻二人含辛茹苦把八个孩子抚养成人,各自成家立业。   

1999年,张爹爹因病去世后,李婆婆便一个人独居在老宅。期间,八子女为了母亲赡养问题多次协商无果,所幸老人身体还算安康。今年5月,李婆婆因中风,导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专人护理和照顾,可每天只有幺儿子上门帮老人做一日三餐,其他几个儿女很少有人上门过问。由于幺儿子是姊妹中家庭条件最差的一个,且已在多年前离婚,还带着七岁的孩子一起生活,无法独自担负起照顾母亲的重担。   

今年8月,李婆婆一纸诉状将八子女告上法庭,要求儿女们都履行起赡养义务。

法庭上门审赡养纠纷

8月13日上午,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浪河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现场设在李婆婆老宅门前,李婆婆和八子女全部到场。    在调解阶段,有部分子女认为母亲对财产及个别问题处理不公。直到长子承认母亲还有19200元钱在自己手中,其他子女这才当庭同意赡养老人。   

随后,法官在征求八子女意见后,当庭提出两套调解方案:一是五子每月支付300元的赡养费用,日后产生的医药费等其它费用,由子女平摊;二是五子按顺序将老人接到家中赡养,三女平时是否给钱全凭自愿。   

第一套在确定每月支付老人赡养费数额时,长子首先提出异议,他认为每个月向老人支付300元赡养费太高,自己无法负担,最多只能承担200元。因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官只好启用第二套方案。其间,几个儿媳也参与讨论,为了各自的利益争得面红耳赤。当天调解工作一直进行到11时40分,以失败告终。   

由于听力不好,李婆婆直到被扶进屋内才知道调解失败。老人坐在堂屋里失声痛哭。

八子女被判共赡老母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婆婆年近八旬,因疾病生活困难,生活不能自理,需要照料和护理,八子女应当对老人履行赡养义务。对李婆婆要求八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依法予以支持。为了切实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李婆婆所在地的经济和生活条件,确定八子女每人每月各支付赡养费300元。   

日前,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八子女自今年8月起,分别于每月28日前给付李婆婆赡养费300元。李婆婆如遇重大疾病所支付医疗费凭票据,由八子女平均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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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熊丹丹]

标签:子女 老人 生活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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