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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鄂州推行办公用房租赁 超标部分各单位自行缴纳


来源:楚天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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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鄂州市明年起推行办公用房租赁 鄂州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时间表敲定,明年开始办公用房租赁。 据悉,鄂州市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营改革,从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分为4个阶段

原标题:鄂州市明年起推行办公用房租赁

鄂州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时间表敲定,明年开始办公用房租赁。

据悉,鄂州市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营改革,从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分为4个阶段落实。一是各改革单位对单位资产进行自查清理,将整理出的资产数据等一次性移交至资产归集专班;二是资产归集专班对各改革单位上报的资产进行清理分类,集中办理资产“非转经”;三是市政府将归集的资产统一划拨到市国资局管理,市国资局授权市昌达公司管理运营;四是市国资局发文将变性的资产授权委托给市昌达公司后,该公司对资产重新办理登记手续。

此项改革前,鄂州市曾专门赴南宁市学习考察,并对黄石、大冶相关改革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借鉴经验。

按照要求,鄂州市昌达公司接收资产后,按照市场运营方式,通过融资,以入股为主要形式,与投资鄂州市的企业合资成立项目公司,推动沿江滨湖新区开发。各改革单位对资产实行有偿使用。

在确认现有办公用房面积的基础上,由鄂州市财政局、编办、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情况,按照统一标准核定各单位办公用房面积。鄂州市财政局制定出台全市统一的办公用房租金标准、租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

明年开始,全部推行办公用房租赁。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办公用房租金由市财政负担,超标准范围的部分由各使用单位自行缴纳租金,不愿交租金单位的资产由昌达公司进行管理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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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慧]

标签:资产 办公 事业单位 凤凰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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