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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醉酒女乘的士去游泳一人溺亡 的哥是否担责引热议


来源:三峡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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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凌晨四点,两女孩酒后邀的哥一起坐坐三人在江边玩水时出了事 溺亡女孩家属状告的哥和出租车公司,索赔50万 凌晨4点多,的哥与两位喝过酒女乘客一起到江边聊天、游泳,两名女子先后溺水,的哥救起了其

原标题:

凌晨四点,两女孩酒后邀的哥一起坐坐三人在江边玩水时出了事

溺亡女孩家属状告的哥和出租车公司,索赔50万

凌晨4点多,的哥与两位喝过酒女乘客一起到江边聊天、游泳,两名女子先后溺水,的哥救起了其中一人,另一人不幸溺亡,死者母亲认为,的哥和出租车公司对女儿的死有责任,将出租车公司、的哥和女儿随行朋友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50余万元。

昨天上午,点军区法院开庭审理这起侵害生命权、健康权官司,庭审中,原被告双方针对出租车公司、的哥是否该为女孩的死承担责任展开了激烈辩论。

凌晨三人江边游泳一女溺亡

今年8月31日凌晨4时许,小林(化名)和晓红(化名)酒后上了的哥王华(化名)的出租车,先是要求随便转转,看看夜景,后来要求到江边坐坐,王华便将车停在了万达广场对面江边。晓红对王华说,大晚上的,两个女孩子在江边坐着不安全,你能不能下车陪我们坐会儿,计程表照打,我们付钱,王华就同意了。

三个人在江边斜坡上聊了一会,王华递烟给两个女孩,发现没带打火机,就回车上去拿。等他再次来到江边时,发现两个女孩在浅水处玩水,就劝两人上来,但两个女孩要他也到水里玩,王华拒绝了,两个女孩就用水浇他,并将他拉到了水中。

随后,小林和王华在江中游泳,王华游到晓红身边说,以后教她游泳,晓红试着游了一下,结果呛水沉溺江中,王华急忙施救,晓红被救起后,发现小林不见了,王华赶紧去找小林,见小林的头在江中时隐时现,他游过去抓住了小林的手,小林将王华紧紧抱住,两人一起沉到水中,王华奋力挣脱后游到水面,小林不幸溺亡。

昨天上午9点,点军区法院开审此案。原告小林的母亲出庭,出租车公司的代表、的哥王华和晓红三被告均到庭。原告的主要诉求是,请求法院判令出租车公司作为第一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50余万元,的哥王华作为第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在将近3小时的庭审中,就出租车公司、王华是否该为小林的死承担责任,原被告展开了举证和激烈辩论。原告律师提问王华时,旁听席上的一名男子被激怒,该男子破口大骂,致使庭审一度中断,最后该男子被法官“请”出了法庭,庭审才得以继续。

主审法官最后就是否愿意接受调解征询双方意见,原告方和的哥、晓红表示愿意,出租车公司的代表则表示,需要征求公司领导意见。

庭审结束后,小林的母亲举着女儿的照片上前质问王华,“你摸摸自己的良心,看你是不是应该负责。”王华表示很委屈,“救了人不仅没有人感谢,反而被告上了法庭。”

●焦点一:

出租车公司是否该担责

原告方在起诉状中表示,出租车公司在提供客运服务期间,没能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导致小林溺水身亡,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对此,出租车公司的代表辩称,小林之死与公司无关,请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理由有四:一是公安机关对小林死亡原因的结论是意外溺水身亡,而不是交通肇事身亡;二是小林、晓红当时意识尚清醒,从两人离开车到江边开始,出租车的服务就已经结束,小林之死与出租车没有任何因果关系;三是王华当时不属于公司注册司机,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属于公司人员;四是的士的经营权和车辆所有权是分离的,T牌的所有权属于政府,出租车公司只是代管,而车辆所有权属于车主。如果一定要有人为小林之死负责,那也是车主私自将车辆交给王华造成的。

原告反驳说,小林和晓红虽然离开了的士,但计程表依然在计费,这应该认定出租车的服务还在继续;王华不是出租车公司的注册司机,公司却不制止他驾驶公司出租车,正好说明该公司内部管理不善,对小林之死负有责任;出租车公司与的士司机签订的经营合同上,明确说明了出租车的经营权就属于出租车公司。出租车公司与王华客观上有着雇佣关系,作为雇主,理应承担连带责任。

●焦点二:

的哥王华是否存在过错

原告方在起诉状中表示,王华明知小林和晓红饮酒过量,却在凌晨4点多将她们载到江边,地点是王华选择的,而且陪其游泳,如果王华当时拒绝了两个女孩的要求,或者将车停在市中心沿江人多的地方,事情的结局肯定不是这样。对小林之死,王华主观上具有重大过失,应当与出租车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原告一位证人出庭时证实,她是小林的好友,两人自2009年开始就一直在宜昌共事,并合租房子。案发当天是她的生日,当天下午6点左右,小林、晓红等和她一起聚餐,随后去酒吧、消夜,最后去唱歌,直到凌晨4点左右结束,分手时感到小林喝的有点多,但人还是清醒的。

对此,王华及其代理人辩称,小林之死与王华无关,请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理由有三:一是王华将车开到江边是小林的要求,而不是王华的意见;二是王华是被两个女孩拉到江中的,他本人并不想下水;三是王华在整个事件中是负责任的态度,当时,两个女孩要求王华陪同到江边坐坐,王华完全可以不下去,但是,因为看到两个女孩喝多了,觉得不安全,才下去陪同,女孩下水后,王华进行了劝阻,两个女孩溺水后,王华积极进行了施救,所以,王华的行为与小林之死没有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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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艳]

标签:士去游泳一人 担责引 醉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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