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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3家公司设局 300万元保证金骗到1510万承兑汇票


来源:长江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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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300万元保证金钓到1510万承兑汇票3家公司联手“做笼子”,用一批“无形钢材”进行合同诈骗 操控3家公司“做笼子”,以300万元“保证金”做饵,利用一批“无形钢材”诱骗一家物流公司出具151

原标题:300万元保证金钓到1510万承兑汇票

3家公司联手“做笼子”,用一批“无形钢材”进行合同诈骗

操控3家公司“做笼子”,以300万元“保证金”做饵,利用一批“无形钢材”诱骗一家物流公司出具1510万元承兑汇票。昨日青山警方通报,幕后黑手因另案落网,另两家涉案公司法人日前被先后抓获,目前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刑拘。

1510万元承兑汇票一去不返

7月初,白沙洲某物流公司业务经理胡某告诉朋友吴某,称自己想拉一笔业务,于是在吴的牵头下认识了武汉郑琦盛公司负责人卢某。卢某称手头有4002 吨价值1500万元左右的钢材准备出售,只要物流公司与其签订购销合同,就可以赚取每吨100元差价。为保险起见,胡某要求鑫永畅公司先支付300万元保证金,对方爽快答应了。

7月17日,保证金到账,物流公司与郑琦盛签订了购销合同,同时与鑫永畅负责人罗某签订了销售合同,卢某并出具了一张合肥华东某钢铁公司的货物提货单授权书。次日,物流公司开具了3张共1510万元的承兑汇票,但为防止受骗,提出要见到货源公司并当面交付汇票。

7月19日,在卢某的陪同下,物流公司派会计来到合肥,将承兑汇票亲自交付到华东某钢铁销售公司。支付货款义务履行完毕,物流公司会计员返回武汉。然而直到9月24日,货物逾期多日仍然未到,胡某始终联系不上卢某,怀疑受骗,遂到青山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

警方根据侦查在湖北广水找到郑琦盛的法人代表闵某,发现其仅是一名在家务农的妇女。闵某称,她对公司的事情毫不知情,均是其丈夫卢某负责。

3家公司幕后老板系同一人

9月27日,警方在孝昌找到卢某,他坦承这是由吴某精心策划的一场骗局,郑琦盛和鑫永畅两家公司其实都是由吴某在背后操控并管理的。此外南通还有一家科力富公司,也是由吴某操控,而3张承兑汇票正是通过科力富才得以背书交付。

警方根据几家公司账目查明,在吴某的指使下,郑琦盛公司谎称找到销售钢材下家鑫永畅公司,诱骗物流公司与两公司分别签订购销和销售合同。鑫永畅提供的300万元保证金,其实由科力富公司所提供。郑琦盛与华东某钢铁公司根本无任何购销业务,卢某出具给物流公司的提货单授权书实际上是其利用复印件伪造的。

承兑汇票交付到华东某钢铁公司后,因其与郑琦盛公司没有业务或协议,华东某钢铁公司不能直接接受汇票。于是华东某钢铁公司将承兑汇票交给与科力富公司。科力富公司在3张承兑汇票背书后,将一张500万元承兑汇票返还华东某钢铁公司,两张共计1010万元的汇票交给上海某钢铁公司。

根据卢某交代,科力富公司与华东、上海两家钢铁公司有债务关系,因此郑琦盛、鑫永畅和科力富3家公司在吴某指使下,联手利用一批“无形钢材”从物流公司骗取1510万元承兑汇票后用于还债。

10月16日,警方将鑫永畅负责人罗某抓获。主犯吴某因涉嫌非法集资,在不久前被江岸警方抓获。经查,33岁的广水人吴某在钢铁行业打工十多年,深知钢材市场一般大额交易都会使用汇票。目前,吴某被依法批捕,卢某和罗某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被依法刑事拘留。警方表示,其他涉案公司的行为仍在调查中,被骗赃款正在设法追回。

名词解释

承兑汇票就是承诺兑付,是一种远期汇票,是付款人在汇票上签章表示承诺将来在汇票到期时承担付款义务的一种行为。国内贸易中的承兑汇票分银行承兑汇票与商业承兑汇票两种。本案中的承兑汇票属于银行承兑汇票,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对出票人签发的商业汇票进行承兑是银行基于对出票人资信的认可给予的信用支持。

背书,金融学名词,是票据的收款人或持有人在转让票据时,在票据背面签名或书写文句的手续。经过背书,票据的所有权由背书人转给被背书人。因此一旦票据发生违约,票据的最终持有人拥有对背书人的追索权,背书人承担第二付款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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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邓兰天]

标签:承兑汇票 郑琦盛 1510万 凤凰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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