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保险赔付少索赔难遭村民弃 村委会垫钱完成指标
图为:曹岗村负责人出示村里的治安保险单原标题:上级下达参保指标 村委会无奈垫钱购险完成任务图文:本是惠民保险 村民却不买账 2010年,新洲区开始在全区500多个村试点农村“治安安全保险”。该险种由保
图为:曹岗村负责人出示村里的治安保险单
原标题:上级下达参保指标 村委会无奈垫钱购险完成任务
图文:本是惠民保险 村民却不买账
2010年,新洲区开始在全区500多个村试点农村“治安安全保险”。该险种由保险公司、区综治部门协调推行,每户村民每年自愿交30元的保费,一旦遭遇财产损失和人身意外伤害,可获一定赔偿。
然而,近日记者走访新洲区多个村镇时,不少村民和村干部反映这个保险“不好用、不惠农”,因而不愿交保险金。因街道每年下达参保任务,不愿交的保险金只得由村里暂时垫付,这也成了村里的新负担。
走访 赔付少索赔比较困难 惠民保险部分村民不买账
以往,农村一旦出现盗抢、意外死亡等案件时,除了公安部门介入外,损失大多自担。
2010年,新洲区率先试点农村“治安安全保险”。其财产保障内容包括房屋、家电、衣物、农产品、牲畜等,赔付限额各为500元至5000元不等;如遭恶意破坏,最高可获7800元的赔偿。人身保障内容包括意外导致的身故、残疾、烧伤等,赔付限额5000元/人。
然而,这样一个惠民的“治安保险”,却在推行的过程中,遇到了现实问题——村民们并不“买账”:“手续太复杂,报的费用又低。”“发生了财产损失案件,保险公司爱理不理的,索赔的条件也有点苛刻。”
2012年,新洲区汪集街罗泊村村民李春华家中失窃,被偷走一套家具以及数千元现金,损失总计近万元。但按照保险条款规定,现金被盗不在理赔范围中,最终依据“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一项仅赔付了500元。“赔付金额实在太低了,没什么作用。”李春华说。
新洲区潘塘街青山村村民周明珍说,去年她家被盗了一台电脑和一部相机,但向派出所和保险公司报案后,却未获得任何赔付。“以前交了这30元钱也就算了,今后说什么也不想交这个保险了。”“村干部就说交30元钱,以后家里被偷就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三店街吴岗村村民蔡如周说,最开始买保险时,没有看到保险合同。记者走访了新洲区多个村镇发现,不少村民都和蔡如周一样,没见过保险合同,也并不知晓赔付条款的具体细节。
调查 村里每年有参保指标 村干部无奈垫钱完成任务
既然是惠农政策,购买保险与否就应该让农民自由选择。然而,在具体的推行过程中,由于街道每年下达村里一定数额的参保任务,任务还与村干部的绩效工资挂钩,村民不愿交的保费,最后只得由村里暂时垫付,这也成了村里的新负担,不少村干部颇有微词。
新洲区三店街曹岗村共有村民240多户,村长肖俊平告诉记者,自2011年以来,街道每年都会下达参保任务,并且任务数逐年上涨。
“2011 年,村里的任务是100多户,村里基本完成任务。2012年,任务指标上涨到了157户,只有87户交费。”肖俊平介绍,去年任务指标上涨到173户,村里实际缴纳了保费的只有109户,为了完成任务,他们只能从村财政划拨了近2000元为村民购买保险,补齐64户的差额。
“去年村里的任务是参保户数达到全村80%。”新洲区三店街李岗村书记董佑生说,全村有近200户村民,而去年全村参保数仅有60多户,远远达不到街道给出的80%的任务指标。“有的不愿意交,有的就一直在外打工。”董佑生说,80%的指标任务村里确实很难完成。
同属三店街的马畈村,全村187户村民去年没有一户购买此保险。马畈村书记马家学说,去年街道的任务是143户,为了完成任务,他不得不个人出资,垫付了购买保险所需的4290元,“街道有考核任务,完不成就会扣工分,从而影响绩效工资”。
回应 参保与绩效工资挂钩 村干部完成情况纳入考评
下达任务指标是否存在,村干部完不成任务又会有哪些影响?
对此,新洲区三店街综治办副主任蔡泽强说,去年新洲区综治办在治安保险参保人数上,对各个街道都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每个街道需完成65%到70%的任务指标。街道为了完成任务,只能在该指标的基础上再次浮一点。“干什么工作都需要有一个考评的制度。”该负责人称,村干部完成任务的情况,确实会与他们的绩效工资挂钩。
那么,区综治办所确定的65%到70%的任务指标又是怎样来的呢?
新洲区综治办相关负责人称,2011年新洲区率先在全省试点农村“治安安全保险”。前期为了宣传推广该保险,他们曾在2011年提出过各街道完成50%参保户的指导意见,但之后并未再给出任何形式的任务指标。
该负责人称,按保险公司规定,村镇必须要达到一定的参保率才能够进行投保,这个参保率是逐步上升的,最开始很低,现在已经上升到70%到80%,而整个新洲区如今的参保水平大概在50%到60%之间,还远达不到保险公司的投保要求。
对于该区综治办的说法,具体承保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新洲分公司总经理胡友明介绍,去年新洲区共有11万户参保,治安保险投保收入330万。去年为了推行农村治安保险,他们确实有一个指导指标,但其指标在60%左右,并没有达到70%到80%的高标准。同时,他承认,农村治安保险的完成状况,也确实被纳入了村干部28项考评任务之中。
村民不愿买保险,层层下达指标,参保任务最后成了村干部负担,治安保险下步该如何推行?对此,新洲区相关负责人介绍,农村治安保险在全国很多省市都有推行成功的案例,并且一部分村民也确实因治安保险而受益,现在推行中可能存在一些问题,下步将研究解决。
昨日,记者了解到,针对治安保险下达指标引发的争议,在新洲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中,已经明确表态,将着力解决农村治安保险下达指标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这也就意味着今后此项指标有望不再摊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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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安全保险
2010 年,新洲区率先试点农村“治安安全保险”,每户村民每年交纳30元保费。其财产保障内容包括房屋、家电、衣物、农产品、牲畜等,赔付限额各为500元至 5000元不等;如遭恶意破坏,最高可获7800元的赔偿。人身保障内容包括意外导致的身故、残疾、烧伤等,赔付限额5000元/人。
村民交的保费,保险公司一般会划拨部分给该区各个街道,一部分用于宣传治安保险,比如制作宣传海报、宣传手册等。另一部分则用于加强安全管理,比如发放治安巡逻费以及配备治安装备等。
编辑手记
好事为何没办好
惠民保险不受老百姓待见,老百姓拒绝参保,结果又因为层层下达指标,最后村委会无奈为此买单。
惠民政策,出发点也是为老百姓谋利益,结果因为推行过程中的“走样”“变味”,引发村民不满意。新洲推行治安保险这一个案再次提醒我们:30元钱,看起来只是个很小的数目,但因为事关民生,事关百姓利益,这样的数字就显得尤其敏感,特别重要。
给老百姓办好事,做决策定标准,就得以人为本以民为主,就得从老百姓的实际需要出发,以老百姓“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为最朴实的检验标准,不能想当然,更不能想怎么办就怎么办。不然,好事非但办不好,还会让老百姓骂娘。
践行群众路线,就应该让各项惠农政策给予农民自由的选择权,不能将“政府倡导”的初衷弄成“政府主导”。果真如此,就既尊重了农民的利益诉求,又为村镇减负,更能收获老百姓的“亲,给你一个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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