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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刚租电费进入“第三档” 提醒:阶梯电价按年算


来源:襄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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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房子刚租住,电费进入“第三档” 提醒:阶梯电价按年算,租房时要注意 襄阳晚报讯 “房东说,前任租户已经把第一档、第二档的电量额度用完了,所以我们用的电直接按第三档计费。”最近,刚在襄阳五中周边

原标题:房子刚租住,电费进入“第三档”

提醒:阶梯电价按年算,租房时要注意

襄阳晚报讯 “房东说,前任租户已经把第一档、第二档的电量额度用完了,所以我们用的电直接按第三档计费。”最近,刚在襄阳五中周边租房的陈女士向记者反映“阶梯电价”带来的烦恼。

陈女士说,小孩9月份开始上高三,为了照顾小孩,自己在五中旁边租了房子陪读。但房东说,由于前任租户已经把第一档、第二档的电量额度用完了,所以陈女士用的电直接按第三档计费。“前面的租户用的电与我无关,房东这样做合理吗?”陈女士很不解。

据了解,今年4月1日起,我市开始执行“年阶梯电价”。即今年4月至12月,抄见电量按照第一档1620度、第二档1621至3600度、第三档3601度的阶梯基数执行。每档的电费是不一样的,第一档0.57元/度、第二档0.62元/度,第三档则贵至0.87元/度。

对此,襄阳供电公司客服中心团山营业厅负责人夏琦表示,最近确实有这样的情况出现,“学区房往往是9月份入住,正好是夏季过后。很有可能前一任租户已经把第一档、第二档的电量额度用完了,后来的租户只能用高价电。”

夏琦说,由于供电公司是按总表向房主收取电费,供电公司与租户之间没有供用电关系,不负责在房东与租户租赁关系变更时进行阶梯电价清算。“我们建议租户在租房子时,要了解所租赁住房前期用电情况,与房东协商好租房的用电费用,并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在合同期内房东擅自提价,租客可根据合同维权。”

[责任编辑:刘照云]

标签:租房 电费 襄阳频道 凤凰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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