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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集体研究买月饼 3人受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襄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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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集体研究买月饼 严肃查处不留情 “在‘两节’来临前,公开处理这个案件,为大家敲了一记警钟,告诫我们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的各项要求,平安过廉节。”日前,樊城区太平店镇纪委查处的田山村公款购月

原标题:集体研究买月饼 严肃查处不留情

“在‘两节’来临前,公开处理这个案件,为大家敲了一记警钟,告诫我们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的各项要求,平安过廉节。”日前,樊城区太平店镇纪委查处的田山村公款购月饼案,在党员干部中反响强烈。

今年5月,接到群众举报田山村用公款购买月饼的线索后,樊城区太平店镇纪委迅速开展调查,查明,2014年8月底,田山村党委书记、主任郭学东,党委委员、农经站长曹元成,党委委员张丛清,村委委员郭秉超等4人在田山村会议室开会。郭学东提议在农历中秋节给每名村组干部发一盒月饼。曹元成、张丛清、郭秉超均表示同意,集体决定购买15盒月饼,即:4名村干部、1名协管员、10名组长,每人一盒。第二天上午,曹元成在田山邮局订了15盒月饼,每盒价格138元,合计2070元。2014年9月5日(农历八月十二)上午,邮政工作人员把15盒月饼送到田山村委会交给曹元成。9月7日(农历八月十四)下午,曹元成通知村组干部把月饼全部领走。随后,田山邮局给曹元成开了一张金额为2070元的报刊费收据,曹元成作为经办人在收据上签字,再经郭学东签字同意后,在村财务账上报销。

樊城区太平店镇纪委分别给予郭学东、曹元成、张丛清、郭秉超党内警告处分。

“中央明令禁止用公款购置节礼,田山村公款购月饼属顶风违纪。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我们将在全区通报此案,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过‘两节’。”樊城区纪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下一步,该区将加大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力度,加大反“四风”力度,通过开展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受理群众举报等,对违反纪律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相关链接:2013年9月3日,中共中央纪委和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规定:要坚决刹住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节日期间,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案例点评:“夫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说的就是问题往往出在不起眼的小处。对于绝大部分党员干部来说,纪律和规矩有很强的约束力。但在一些特殊情况、特殊时间点上,一些党员干部心中的纪律红线就会松动。这个案例说明,少数党员干部顶风违纪是对纪律和规矩缺乏敬畏之心,固有的思维依然根深蒂固。“两节”将至,要紧盯“四风”新形式,查纠“四风”不放松,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形成震慑,从而使广大党员干部心中始终紧绷纪律红线,真正做到廉洁过“两节”、守纪一辈子。 (董子川)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责任编辑:徐媛]

标签:凤凰湖北 襄阳频道 集体研究 买月饼 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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