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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购房缴契税无需单身证明 婚姻状况买房人说了算


来源:襄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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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襄阳购房缴契税不再需要“单身证明”婚姻状况买房人自己说了算 襄阳晚报讯 “承诺书的内容请您再确认一下。”市政务服务中心地税窗口的工作人员谢翠提示纳税人。记者从市地税局了解,买房办契税时不需要提

原标题:襄阳购房缴契税不再需要“单身证明”

婚姻状况买房人自己说了算

襄阳晚报讯 “承诺书的内容请您再确认一下。”市政务服务中心地税窗口的工作人员谢翠提示纳税人。记者从市地税局了解,买房办契税时不需要提交“单身证明”,简化为一份承诺书——婚姻家庭状况承诺书,纳税人可在办税大厅现场填写。

记者见到了最新出炉的承诺书,承诺书上纳税人需要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并选择自己的婚姻状况。承诺书上所写的婚姻状况共有四种: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未婚;离异未再婚;丧偶未再婚;已婚,配偶姓名。如果是“已婚”,还需要注明配偶及子女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在这份承诺书的最后一部分,提示了“承诺内容”不实的风险:“本人上述声明完全真实。如有虚假,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规定的法律责任。”

市地税局税政管理科科长王俊称,襄阳要求纳税人填写承诺书的做法,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要求确定的。

据介绍,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了《关于如何认定契税纳税人婚姻状况有关问题的意见》(简称《意见》),专门就契税优惠认定办法做了解释。《意见》中指出,对申请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契税优惠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在受理纳税人申报纳税时,不再要求纳税人出具民政部门开具的(无)婚姻记录证明。如果纳税人为成年人,可暂结合户口簿、结婚(离婚)证等信息判断其婚姻状况。无法做出判断的,可要求其提供承诺书,就其申报的婚姻家庭状况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如果纳税人为未成年人,可结合户口簿等材料认定家庭成员状况。“因为户口簿和结婚(离婚)证上的信息,有时无法准确展现出纳税人在购房时的婚姻状况,所以我们要求提供承诺书。”王俊补充说。

[责任编辑:刘照云]

标签:购房缴契税 单身证明 襄阳频道 凤凰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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