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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年性侵留守少女获刑2年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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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17岁少年性侵留守女孩获刑留守儿童犯罪和受害案时有发生专家呼吁各方共同努力关爱这一群体 见女孩经常独自一人在家,男子竟多次猥亵,忍无可忍的女孩最终鼓起勇气向老师道出实情,随后报警将其抓获。 记

原标题:17岁少年性侵留守女孩获刑

留守儿童犯罪和受害案时有发生专家呼吁各方共同努力关爱这一群体

见女孩经常独自一人在家,男子竟多次猥亵,忍无可忍的女孩最终鼓起勇气向老师道出实情,随后报警将其抓获。

记者3日在秭归县法院采访了解到,近期接连审理两起侵害农村留守女孩的案件,两名男子均被判处重刑,其中一人还是未成年人。社会心理学家说,近几年来,农村留守儿童犯罪和受侵害的案件屡见不鲜,关爱这一特殊群体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

女孩说出惊人秘密无良男子获刑三年

12岁的小梅在秭归一个乡镇上学,去年9月的一天,老师首先发现她的异常。

在发现小梅沉默寡言且学习成绩明显下降后,老师便约她聊天。经过一番交流后,小梅放下思想包袱将藏在心里不敢说的秘密告诉老师。这个秘密顿时让老师大为震惊,马上带着她来到当地派出所报案。

原来,当地36岁的王某未婚,他发现小梅经常独自一人在家后,便从2013年农历腊月至2014年8月期间,多次强行猥亵,并威胁她不准将此事告诉他人。因为害怕,小梅一直忍气吞声,性情大变。

记者3日采访了解到,秭归县法院近日对此案不公开审理,王某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同时,秭归法院还对另外一起留守女孩受侵害的案件进行了审理。

去年10月,住在秭归一个乡镇的17岁少年小刚窜入女孩小敏家中玩耍。11岁小敏的父母都在外地打工,她跟随奶奶生活。恰好当天奶奶回老家种菜仅剩小敏一人,小刚便在她家中吃了饭,然后趁小敏睡觉对她进行侵害。

事发后,小敏因害怕并未将此事告诉家人。几天后,在外打工的父母听说小刚曾在家吃过饭,便打电话问他原因。因自感罪行败露,小刚随即自首。审理此案的法官说,虽然小刚有自首情节且未满18岁,但他对未满12岁的农村留守女孩实施侵害,情节十分恶劣,所以从严以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父母出门打工谋生整日牵挂家中孩子

今年34岁的张鹏是兴山县水月寺镇人。从2011年3月开始,他便和妻子一起赴西安打工,将当年只有5岁的儿子留在老家由爷爷奶奶照顾。

张鹏说,他在西安一家小餐馆当厨师,妻子则在一家超市工作,很辛苦,但对于只有中专学历的他们而言,能在城市里找到一份稳定工作实属不易。

虽然人在外地,但留在家中的儿子成了张鹏夫妇最大的牵挂。张鹏说,他和妻子最大的愿望就是趁着年轻多挣些钱,然后回兴山或宜昌开家小店,把儿子接来一起生活。因为担心,张鹏和妻子隔三差五就给家中的父母打电话,反复叮嘱他们要把孙子管严一些,不要让他吃一些不干净的零食、不要让他轻信陌生人、不要让他一人出门玩耍太久,更不要让他擅自下河游泳……

记者采访了解到,像张鹏夫妇这样迫于生计外出打工而把孩子留在农村老家的夫妇不少,他们并不指望年迈的父母能把孩子培养得多么品学兼优,只要孩子平安成长等着他们回来就好。

关爱留守儿童群体需要社会各方努力

记者采访了解到,2012年4月的数据是宜昌市共有留守儿童3.56万人,如今三年过去,这个数字还在快速增长。

在这个群体不断壮大的同时,留守儿童犯罪以及受到伤害的案件也时有发生。秭归县法院一名法官说,法院以前侧重于向孩子普法,现在的重心已经倾向于对家长的提醒。因为从案件中看,涉案的留守儿童年龄都较小,没有能力进行自我保护或去辨别是非,容易被人哄骗受到伤害和受到教唆违法犯罪。

中南民族大学社会心理学家刘芳说,不少父母外出打工将孩子放在老家由老人代为抚养,这样的家长更应多关心孩子,因为父爱和母爱是无法替代的。即便是通过电话沟通或回家后和孩子聊天,也千万不要敷衍了事,要尽量去了解孩子的内心世界,耐心地和孩子多沟通交朋友。让孩子们慢慢明白一件事的对与错,让孩子学会自我保护,让他们愿意向父母倾诉。

“关爱留守孩子还需社会各方共同努力。”刘芳说,除了家庭之外,学校也是关爱这一群体的主要力量,老师要注意掌握方法对这些孩子多一些关心,在不刺激孩子敏感神经的同时让他们感受到更多温暖。社会各方的关爱则应该从一件件不起眼的小事做起,比如多组织孩子们参与一些公共活动、看见孩子独自行走或独自在家时多关心和叮嘱几句、发现孩子犯错或有危险时应及时出面制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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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晗]

标签:留守少女 性侵 凤凰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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