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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三角、成渝经济区、中原经济区之发展共性


来源:凤凰网湖北频道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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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三角”,是以武汉、长沙、南昌、合肥四个中心城市为核心,以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鄱阳湖经济圈、江淮城市群等中部经济发展地区,三圈分布于长江中游沿岸,力图逐步打破交通、行政等限制,实现融合发展,互

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

据和讯网2013年04月08日报道 2006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出台后,湘鄂赣三省开始联手谋求全国区域发展新增长极,随着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获批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获批,江淮城市群获批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2012年2月,湘赣鄂三省负责人首次会商共谋“中三角”。根据李克强总理的意见,长沙、合肥、南昌、武汉四市于今年3月达成《武汉共识》,将联手打造以长江中游城市群为依托的中国经济增长“第四极”。

2011年国务院批准实施的《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中将成渝经济区战略定位为:西部地区重要的经济中心,全国重要的现代产业基地,深化内陆开放的试验区, 统筹城乡发展的示范区,长江上游生态安全的保障区。总体布局为:根据起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基础,统筹区域发展空间布局,依托中心城市和长久黄金水道,主要陆路交通干线,形成以重庆、成都为核心,沿江、沿线为发展带的“双核五带”空间格局,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为了支持中原经济区建设,2012年11月17日国务院正式批复《中原经济区规划》,明确了一系列支持政策。粮食生产核心区政策方面,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支持粮食主产区提高财政保障能力,逐步缩小地方财政收支缺口;各类涉农补贴重点向粮食主产区倾斜;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粮食主产区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给予重点支持;优先安排农产品加工等农业发展项目,支持主产区中心城市和县城布局重大产业发展项目等。

产业升级和投资引导政策方面,对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在项目审批、核准等方面优先安排;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和年租制度,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等。

统筹城乡发展政策方面,探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研究探索对损毁的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开发整理成园地的,按照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并经国土资源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能调整耕地的,可视同补充耕地;有序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定期评估和适时修改;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计划指标适度向中原经济区倾斜等。

生态补偿方面,对列入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等。这些有含金量的政策,将为皖北发展注入新的动力,提供更大的体制机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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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冯晶晶]

标签:产业 农业 全国 凤凰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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