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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三大框架性指导意见即将发布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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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企改革三大框架性指导意见即将发布超半数省份提出了国有资本证券化率具体目标徐科 在政策推动和经济大环境倒逼的双重作用下,国企改革已迫在眉睫,混合所有制改革逐渐成为最为有效的措施之一。近日有消

推进混合所有制应摒弃懒政思维

■言志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目前已经有16个省份出台国资国企改革方案,发展混合所有制成为所有改革方案的“标配”。

在各大央企、各个地区的混合所有制方案纷至沓来之时,国资流失现象也频频见诸报端,如日前中信国安集团披露的改制方案,就被市场质疑为贱卖国有资产。对于混合所有制的质疑之声也逐渐增加:发展混合所有制,是否会出现新一轮国有资产流失?

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必须先弄清楚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在当前我国经济结构转型步入深水区、经济增速仍有下探趋势之际,混合所有制为盘活存量、激活国有资本、构建现代企业制度和深化经济结构转型提供了重要的抓手,是“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的“利器”,混合所有制的推进已经成为经济转型的“充要条件”;但是另一方面,对于混合所有制的推进,各个地区、各个领域又不能为了混合而混合,盲目地搞一刀切和“大干快上”,使得“好经被念歪”而备受诟病。

在笔者看来,为了混合而混合的做法,实际上是一种“一混就灵”的懒政思维,因为各个地方、各个领域的特点均不同,所以混合所有制绝非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灵丹妙药,应该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从企业内部改革、完善监管体系的角度入手,设置适应企业发展的股权结构、公司治理模式乃至健康的股权文化,从而增强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

首先,对于混合所有制应当有一个梳理,厘清哪些能混、哪些不能混。有学者将国企分为公益型企业、中间型企业和竞争型企业三类,并指出混合所有制应当按照以上的梯度进行混合比例的调整。这是对国有资本进行分类的一种方式,但却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思路:在促进混合所有制发展时,需要首先明确国有经济的功能及其分类,需要进一步明确关于民间资本准入的具体政策,从而最大限度地为民间资本进入国有企业产权结构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其次,混合所有制是构建一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系统工程,关键是要根据行业企业的特性与需求,看能否产生放大效应。推进混合所有制的目的在于促进股权多元化改革,让国企和民企能够发挥各自的优势,共荣共进,国企参股民企,丰富了资本来源,吸收了市场的新鲜血液,对自身的创新和发展应起到倒逼作用;民企参股国企,对其风险承担能力应是有所增强。倘若是为了混合而混合,而不计混合之后的成本效益比较,那么就违背了混合所有制的初衷。

最后,要注意扭转国企惯有的行政管理思维,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不论是国有控股还是非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的核心在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而现代企业制度则要求企业必须按市场基本规律办事,顺应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根本作用。政府只需做好相应的服务,让企业成为市场的主体。

因推进混合所有制而产生问题就浅尝辄止,这种因噎废食的做法显然不可取,但是发展混合所有制,更不能为了混合而混合,盲目地进行一刀切,这是具体操作中应当慎之又慎的关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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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文静]

标签:国企改革 指导意见 凤凰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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